中新网襄阳4月11日电 (上官纯青 张伟)记者11日从湖北襄阳市公安局获悉,2010年以来,男子陈某从市区3家汽车租赁公司承租轿车17台,价值近300万,然后利用虚假身份将这些车辆以抵押贷款、典当借款和偿还债务等形式,抵押给多家典当行、公司及个人,获得赃款215万元。目前陈某已被抓获,警方已追回赃车15台。
2011年6月的一天,襄阳市樊城区大丰(化名)汽车租赁服务部经理王某迎来了一位青年客户,这名陈姓80后谷城籍男子和善健谈,很快与王经理打成一片。在出示身份证件、交纳定金后,陈某顺利租赁一台大众朗逸轿车。
此后2个月,陈某按时交纳租金,逐步取得王经理的信任。2011年8月,陈某以业务需要为名,用第一台车的行车证再次从大丰汽车租赁服务部租赁轿车2台。
2011年11月,陈某又以多种借口,在前3台车未还的情况下,用他人证件从大丰租赁轿车4台。因为是熟人,租金又按时交纳,王经理并未在意,简单办理手续后一一予以放车。
2011年12月,因租车费用未能按时到账,王经理与陈某联系,却发现陈的电话关机。王经理此时并未引起警惕,毕竟是连续租7台车的“大客户”,拖延点儿时间付租金也可以理解。
但此后1个月,多次拨打陈某电话,却始终处于关机状态,王经理慌了,翻遍租赁登记查找陈的联系方式,发现除了手机电话和第一次租车留下的身份证复印件之外,其它几次登记的都是他人证件,竟然一个可用的保证人和联系方式都没有。
王经理想起所租的车上装有GPS定位装置,于是通过查询,发现一辆大众朗逸轿车目前在汉川。2012年1月3日,王经理匆匆带人赶赴汉川,找到该车后,用备用钥匙将车开了回来。
回到襄阳的王经理还来不及庆幸,便被汉川警方找上门来。原来这辆车现被汉川人罗某所有,在武汉从事典当业的罗某去年8月以10万元抵押金从一名襄阳人手中收押了这台车,发现车“被盗”之后,立即向汉川警方报了警。
王经理傻眼了,自己车行的车被人骗卖了,还被外地警察堵上门来变成了嫌疑人。着急的他立即向襄阳警方报警。樊城区公安分局经侦中队立即介入此案。
经调查,被骗的租车行仅该市就涉及3家,被骗车辆全系梅赛德斯奔驰、别克凯越、东风日产天籁等中高档价位车辆,被骗台数达到10余台,案值近300万。
根据技侦手段,警方将陈某及其女友在广东汕头一出租屋内抓获。据其交代,抵押、转卖车辆所得的215万现金,已全部被他挥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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