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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学专家:汉藏民族间是双向或多向的自主流动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3/29/2012 19:02: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3月29日电(记者 路梅)中国藏学研究中心最新课题研究显示,汉藏民族之间人口流动呈现“双向或多向自主流动”趋势,汉藏民族关系进入历史以来最好时期。

  中国藏研中心当代研究所于2011年6月展开了内地藏族流动人口课题研究。四个由专家、学者组成的调查小组在具有典型性的成都市以及附近的双流县、郫县、都江堰市进行了6个月的实地调研和抽样调查。

  所长仁真洛色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国际上有一种说法:“中国政府的西藏移民政策鼓励汉族人单向大量涌入西藏,强制同化藏人,抢夺西藏的资源和人民的工作机会,对藏族文化构成严重威胁。要求中国政府采取措施限制汉族人进入西藏”,却故意回避这样一个事实:中国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的自由迁徙权利得到释放和法律保障,内地许多城市中出现了越来越多形形色色、自由穿行的少数民族身影,其中藏族人以其鲜明的文化特点,成为内地城市中最活跃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之一。

  仁真洛色的团队研究发现,目前,在北京、上海、成都、广州、西宁、兰州、昆明等中国内地大城市都有为数不等的藏族人口流动或定居生活。仅北京市常住藏族人口就有1万多人。在被西藏民众称为“西藏的后花园”的成都市,有户籍藏族人口3万多人,常年无户籍常住性藏族流动人口在15至20万间,每年约有100多万人次来自西藏和四川、青海、甘肃、云南四省藏区的藏族人口在成都市区流动;在成都市管辖的双流县、郫县和都江堰市,分别定居着从甘孜藏族自治州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迁居此处的数万藏族人,藏族歌舞已成为主导这些城镇民众休闲锻炼的主流文化。

  仁真洛色指出,1949年以来,中国政府致力于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进步的政策显现实效。特别是改革开放政策实施以来,中国宪法和法律允许并保障中国公民在境内的合法流动,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民族民众自由迁徙、自主择业等基本权力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

  他说,“多民族国家中各民族间友好交往、和谐共处的根基是平等、公平、自由等权益保障。少数民族个体能在主体民族聚居区自主流动、经商、置业、安居养老,不仅体现了国家公民基本权益的整体认同和法律保障下的公民迁徙择业安全感,更反映出当地社会提供给外来流动人口的平等机遇和市民同等公共服务程度。”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各民族相互来往,相互包容、相互认同、和谐共处已经成为一个潜移默化的共识和发展趋势,这种民族和谐的融合趋势已成为中国民族关系主流。

  仁真洛色表示,在以汉族为主的各民族人员到西藏经商、打工、交流、朝佛、旅游的同时,也有大量藏族民众从西藏以及四川、青海、甘肃、云南四省的藏族自治州乡镇涌入汉人密集的内地大都市经商、打工、求学、谋职、交流、旅游。他们将不同地域的藏族宗教、文化、餐饮、风俗习惯等带到汉族地区,具有鲜明、浓厚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和职业特点。

  仁真洛色指出,通过60多年的努力,西藏和其他藏区的开放,汉、藏民族间的相互认同、接纳程度,都已今非昔比。在人口稠密的“天府之国”四川能出现数个“藏人聚居区”,包容大量西藏和其他藏区的藏民谋生和安居,大量西藏和其他藏区的藏族民众在汉人密集的成都市经商、买房置产、安居养老的客观现象,本身就说明当前汉藏民族的相互认同和族际关系是历史以来最好的时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