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面贪官”,一副竭力反腐的样子。(资料图)
近日,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湘潭市原副市长朱少中案作出二审判决。调查发现,朱少中还是一名边喊反腐边受贿的“双面贪官”。“他长期以反腐官员的形象示人,现在却因反腐而落马。”记者了解到,在案发之前,朱少中一直以“清官”形象出现在众人面前。(2月9日《人民日报》)
又一名“双面贪官”倒掉了,但并不值得我们为之喝彩。因为,没有对权力监督进行深刻的反思,制度对权力的监督和约束依旧乏力,三两个“双面贪官”的倒掉便不足以改变整个官场风气,也许,这一刻朱少中的倒掉,下一刻就可能是XXX的倒掉,贪官边腐边升的荒诞剧还会继续上演。
近年来,从许宗衡、周良洛、成克杰、胡长清到去年曝出的王贤泸,“双面贪官”一茬接一茬被挖出,我们也早已司空见惯。总结“双面贪官”的特点,我们常常能够发现,他们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表面看上去务实肯干、业绩不菲、声名颇佳,内里却是利欲熏心、腐化堕落,在欲望的迷途上越滑越远,直至毁灭。
而导致他们沉沦的真正原因却是监督的缺位或乏力,比如朱少中,在其担任湘潭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和湘潭市副市长期间,他利用手中权力为房产开发公司“打招呼”、“协调关系”,为一些寻求提拔的个人“开绿灯”,而其受贿的主要途径就是通过“节日人情”。
试想,如果在朱少中运用手中职权谋取私利的过程中,有严格的程序对其把关,还会屡屡得逞吗?如果我们对官员财产有严格的监督,或者真正实现财产公示,即使受贿,又如何能够消化得了?如果我们在对官员进行考核时,能够多征询一下民意,而不是唯GDP是取,贪官们还敢说一套做一套吗?
其实,自打“双面贪官”面世以来,舆论要求警惕的呼声便不绝于耳。但事实却告诉我们,我们的监管部门毫不为意,或者是对权力的监督力不从心,根本不可能从根本上加强监督。因而,层出不穷的“双面贪官”不断给我们上演着荒诞的戏码,政府公信力在这一过程中不断受损。
面对反腐的严峻形势,唯有真正赋予民众监督权力的权力,使权力改变“唯上不唯下”的困局,才有望彻底清除“双面贪官”。(禹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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