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新闻>国内新闻>  正文

河南南阳市自12月起增值税起征点调至2万元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12/16/2011 14:48:16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南阳12月15日电 自本月起,南阳市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调整为月销售额2万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

  据南阳日报报道,15日,南阳市国税局相关人员表示,根据国家和省对增值税起征点的统一安排,市国税局自本月起将再次提高增值税起征点,将销售货物的增值税起征点由此前月销售额5000元,提高到月销售额2万元;将销售应税劳务由此前的月销售额3000元,提高到月销售额2万元;按次纳税的,由此前每次(日)销售额200元,提高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南阳市增值税起征点调至2万元,表明在增值税上,南阳市取得了国家标准的上限,最大限度让纳税人受惠。因此,每月销售额或应税劳务达不到2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将免缴增值税。

  与此同时,南阳市国税局相关人员表示,此次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南阳市将有2.4万个体纳税人免缴增值税,占全市个体纳税人的86.9%。这批纳税人主要包括销售货物和修理修配、加工服务等提供劳务的个人和个体工商户。

  另外,由于时间紧促,个体纳税人的营业收入审定,税务部门将按上月核定的每户纳税人的销售额,待两个月政策过渡期后,再根据申报情况核实。总之,税务部门会保证让纳税人享受到新政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