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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所有乡镇财政所明年起要求配备编制和人员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12/09/2011 10:11:37   来源:四川新闻网
到2012年,全省所有的乡镇都要规范设立乡镇财政所,并按规定配备编制和人员,财政所人员编制应根据乡镇规模大小、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服务对象数量及财政支出情况等核定,原则上不少于3人。记者12月8日在全省乡镇财政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到2015年,我省将全面完成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目标,实现乡镇财政管理和改革与县级基本同步,基本适应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

  目前,我省乡镇财政所承担了80多项财政补贴资金、保险资金等惠农惠民补贴资金的发放和代收工作,平均一名乡镇财政工作人员的服务对象多达6000余人,管理农民账户上千个。去年,我省乡镇完成一般预算收入93.47亿元,占全省的5.99%;乡镇区域内实现一般预算支出1449.3亿元,占全省的34.04%。平均每个乡镇财政支出达3115万元,财政资金监管任务艰巨。今年以来,我省有13个县重新设立财政所318个,有36个县增加乡镇财政人员1000余名,但截至目前,全省仍有三分之二的乡镇实行合署办公,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等职能职责难以正常履行。

  为此,我省今年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乡镇财政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四川省乡镇财政建设规划(2011—2015年)》等政策措施,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乡镇财政机构编制、基础设施和管理制度全面改善,乡镇财政队伍素质、资金监管水平和服务民生能力全面提升。

  我省将建立和完善财力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根据乡镇经济发展水平、收入状况、承担的社会管理事务等因素,合理划分县乡镇财政收支范围,调动乡镇财政增收节支积极性。同时建立规范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和收入增长激励机制,确保乡镇有持续稳定财政收入来源,增强乡镇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