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新闻>国内新闻>  正文

北京事业单位空编逾2年将减编 个别单位空编90%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11/23/2011 04:31:00   来源:新京报

  昨日,北京市编制办通报称,事业单位“清理规范”过程中出现部分单位要求增设机构、增加编制、个别事业单位空编90%、趁机大洗牌”等问题。

  北京事业单位清理规范,迄今已推行5个月。截至目前,北京各区县、各部门均已制定“清理规范方案”,上报至编制部门,市编办近期将陆续批复。“批复”原则之一为,北京不再新增事业单位和事业编制,大量空编两年以上的事业单位编制将予以核减。

  年底前,各事业单位须按照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批复的“清理规范方案”,进入组织实施阶段,即按照编制部门的要求,裁撤不合规定的事业单位,核减“多余”编制,预计明年2月底前基本完成。

  跟其他地区相同,北京万余事业单位“性质”较复杂,如有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但机构性质仍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既有事业编,也有公务员编。市编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清理规范的范围为“全口径”,既包括各级党委、政府直属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也包括各级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机关及其他组织所属事业单位,“不管是经编办审批设立的、在编办登记的,还是自行设立的,都在清理规范之列”。“撤四、并三、减一”,市编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为清理规范的主要做法。

  ■ 关键词

  清理对象:“全口径” 事业单位举办的各级事业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且机构性质未变的事业单位;已经明确转企或拟予转企、但尚未核销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单位。

  清理方案:“撤四、并三、减一” 撤销四类事业单位:擅自设立、职能萎缩、名存实亡、明确转企;整合三类事业单位:规模过小、重复设置、因区划整合等原因涉及调整;核减一些事业单位的长期大额空编,“控制总量,盘活存量”。

  ■ 现状

  个别事业单位90%空编

  据市编制办通报,调研时发现,有些事业单位成立多年,但从不或很少补充新人,有的甚至达90%空编,造成编制资源的闲置。

  市编制办负责人表示,对于大量空编两年以上的事业单位,要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核减编制。

  新设立不到3年的事业单位,如人员配备尚未完全到位,那么可以保留10%至15%的空编,超出部分予以核减。

  而组建3年以上的事业单位(包括3年),“空编率”应控制在10%以内,即允许保留一定比例的空编,但一般须以“10%”为“底线”。

  ■ 范围

  清理规范不涉及人员调整

  “此次撤销或整合的事业单位,主要是机构设置和实际运行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如擅自设立的单位,承担的特定工作任务已完成,批准设立两年以上未正式组建等等。”市编制办相关负责人称,“不涉及人员调整、安排的问题”。他表示,清理规范阶段如涉及人事调整,大致适用于两种情况:问题比较突出的事业单位;中央有明确时限要求解决的问题。

  如14家经营性出版社按要求转为企业,现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被取消,人员安排采取两个渠道:调整到相关事业单位;直接转入新成立的企业,“一些原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出版社转企后,人随单位走,继续留在转企后的单位。”

  据统计,北京市属14家经营性出版社转企改制后,共收回事业编制373名。

  ■ 难点

  有单位要求增加机构编制

  原则上,除市委、市政府已决定的外,不再新增事业单位,也不再新增事业编制。市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有的部门因工作需要,提出要新增机构、新增编制,这是清理规范过程中难度最大的问题。

  对此,如果确因工作需要,解决原则为“机构编制不增、经费形式不变、机构规格不升”。即可在现有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或整合撤并。但不论采取哪种形式,调整后,机构数和各种经费形式的编制数及机构规格,均不得超调整前。

  该负责人称,清理规范时还有一个难点就是如何把握力度,“既不能大刀阔斧,也不能蜻蜓点水。”清理规范的主要目的是掌握万余事业单位的编制“实情”。因此,需要调整的机构编制事项,将单独调整,不纳入清理规范解决。

  王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