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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6000万人9月1日起免缴个人所得税 个税3500起征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8/31/2011 11:53:49   来源:人民日报

  从9月1日起,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将全面实施。新个税法实施后,月收入低于3500元(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工薪族不再缴纳个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将由目前的28%下降到8%以下,从而使个税纳税人数由现在的约8400万锐减至约2400万。专家指出,从我国目前的个税减税来看,受益者主要是中低收入者。中低收入者的边际消费倾向较高,所以,减税对我国的经济增长,特别是我国目前急需拉动内需的情况下,尤其重要和必要,会起到一定程度的积极促进作用。

  4000元月收入大多免交

  据了解,1994年以来,个人所得税法先后经历了5次修订,这次是第五次改革。专家强调,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对普通职工来说,最大的变化在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3500元指的是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到手工资,实际上,工资收入在4000元左右的职工大多能免交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由扣缴义务人申报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减税不会导致物价上涨

  对于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所产生的影响,厦门大学财政系主任陈工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首先,对国家来说,是税收收入的减少。根据财政部税政司的预测,此次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调整,使得政府财政收入全年税收减少1600亿元左右。其次,对纳税人来说,特别是中低收入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税负减轻。这次个税改革的受益对象主要是月薪在4000-8000元这些人。”

  他还认为,由于个人所得税是每个月都直接代扣的,年终再汇算清缴,因此,减税的数量从整个国家来看数额较大,但从每个人来看,也就从几十元至千元左右,所以对人们的消费需求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个税的减税不会导致物价的上涨。

  业内人士还指出,除了个人所得税的调整之外,人们还应该关注另一个重要的减税内容,即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的相关税法规定不仅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也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税具有调节收入的功能,但也有专家表示,不能把所有收入再分配的功能都加在个税的身上,个税也承担不起这么多的重任。此次个税的调整,仅仅是税改的一步,也不能期望一步到位。

  对经济增长有促进作用

  无论此次个税改革是否有不完善的地方,但是毫无疑问的是,个税改革的推进让中低收入者获得了真正的实惠。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地税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郝硕博告诉记者,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惠及北京市470万纳税人,其中包括30万个体工商户等。工薪阶层的纳税面将由目前的57%下降至28%,约有229万纳税人不需要再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还将有部分高收入者增加税负。

  而曾提出提高个税起征点建议的律师董正伟则称,提高个税起征点并不意味着国家财税收入必然减少,普通公民增加的收入必然转化为社会消费,在商品和服务交易中转化为新的税收,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发展。

  陈工认为,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所得征收的,它的主要作用是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收入再分配,以实现社会公平。它并不是直接对生产或流通环节征收,因此它对经济走势的影响并不是直接的。但个税减税,归个人支配的收入增加了,进而会增加消费需求,从而促进经济的增长。

  他还认为,仅靠个税减税来带动内需的明显增长还是不够的,个税作用的力度还是有限的。通过个税减税来带动内需的迅速增长是不可能的。

  从9月1日起,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将全面实施。新个税法实施后,月收入低于3500元(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工薪族不再缴纳个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将由目前的28%下降到8%以下,从而使个税纳税人数由现在的约8400万锐减至约2400万。专家指出,从我国目前的个税减税来看,受益者主要是中低收入者。中低收入者的边际消费倾向较高,所以,减税对我国的经济增长,特别是我国目前急需拉动内需的情况下,尤其重要和必要,会起到一定程度的积极促进作用。

  4000元月收入大多免交

  据了解,1994年以来,个人所得税法先后经历了5次修订,这次是第五次改革。专家强调,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对普通职工来说,最大的变化在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3500元指的是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到手工资,实际上,工资收入在4000元左右的职工大多能免交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由扣缴义务人申报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减税不会导致物价上涨

  对于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所产生的影响,厦门大学财政系主任陈工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首先,对国家来说,是税收收入的减少。根据财政部税政司的预测,此次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调整,使得政府财政收入全年税收减少1600亿元左右。其次,对纳税人来说,特别是中低收入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税负减轻。这次个税改革的受益对象主要是月薪在4000-8000元这些人。”

  他还认为,由于个人所得税是每个月都直接代扣的,年终再汇算清缴,因此,减税的数量从整个国家来看数额较大,但从每个人来看,也就从几十元至千元左右,所以对人们的消费需求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个税的减税不会导致物价的上涨。

  业内人士还指出,除了个人所得税的调整之外,人们还应该关注另一个重要的减税内容,即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的相关税法规定不仅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也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税具有调节收入的功能,但也有专家表示,不能把所有收入再分配的功能都加在个税的身上,个税也承担不起这么多的重任。此次个税的调整,仅仅是税改的一步,也不能期望一步到位。

  对经济增长有促进作用

  无论此次个税改革是否有不完善的地方,但是毫无疑问的是,个税改革的推进让中低收入者获得了真正的实惠。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地税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郝硕博告诉记者,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惠及北京市470万纳税人,其中包括30万个体工商户等。工薪阶层的纳税面将由目前的57%下降至28%,约有229万纳税人不需要再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还将有部分高收入者增加税负。

  而曾提出提高个税起征点建议的律师董正伟则称,提高个税起征点并不意味着国家财税收入必然减少,普通公民增加的收入必然转化为社会消费,在商品和服务交易中转化为新的税收,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发展。

  陈工认为,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所得征收的,它的主要作用是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收入再分配,以实现社会公平。它并不是直接对生产或流通环节征收,因此它对经济走势的影响并不是直接的。但个税减税,归个人支配的收入增加了,进而会增加消费需求,从而促进经济的增长。

  他还认为,仅靠个税减税来带动内需的明显增长还是不够的,个税作用的力度还是有限的。通过个税减税来带动内需的迅速增长是不可能的。

  人民网北京8月31日电 (记者贾玥) 新个人所得税法明日起将正式施行。记者了解到,如员工8月份的工资9月才能收到,也将按新税法缴个税。

  8月工资9月到账适用新个税法

  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发布后,国税总局在今年第46号公告中对修改条款作出说明。其中,媒体对于新老税法的衔接问题进行过相反的解读:一种说法是,8月工资9月到账仍按旧标准执行,一种说法是将适用于新个税法。

  国税总局在46号公告中指出,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媒体“打架”主要源于对“实际取得”的理解存在差异。记者咨询北京地税后了解到,“实际取得”即当月到手、到账的工资、薪金,因此如果是8月份工资9月才能到账,纳税人将在扣除“三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及3500元减除费用标准后计税。

  例如,某员工8月份的工资在9月10日到账,其工资收入为5000元(扣除“三险一金”后),按照新的3500元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其应缴个税为(5000-3500)×3%=45而按原标准计算,该员工应缴的个税为325元。也就是说,在新个税法施行后,该员工一年个税负担将减轻3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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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个税方案9月1日起正式实施,收入低于4545元者有望告别个税

  ●个税起征点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起征点不包括“三险一金”费用(按最高标准算)

  ●工薪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新个税方案9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的个税起征点被调高至3500元。新方案实施后,免交个税人员当月“应发工资”最高可达4545元,月收入10万人群每月将多纳税1095元。

  起征点不包括“三险一金”

  按照新个税方案规定,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工薪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首先应该去掉纳税人缴纳“三险一金”部分的费用(按最高标准算),然后用扣除“三险一金”后的金额扣除3500元,余额部分乘以对应的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即为纳税金额。具体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险一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根据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三险一金”,分别不超过月平均工资8%、2%、1%和12%。这几项加起来,最高的法定的缴纳比例为个人工资收入的23%。据此计算,新个税方案实施后,免交个税人员当月“应发工资”最高可达4545元。

  相关税务人士提醒,由于每个人“三险一金”的缴费基数不同、扣缴比例不一样,4545元仅是“免税区”最高标准,月工资低于4545元者也有可能纳税。

  高收入者纳税额将有所增加

  个税修订后,不仅将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还将现行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一档税率由5%降为3%,适当扩大了3%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记者详细计算后发现,个税减税方案对中低收入者最为有利。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3000-3500元者将与个税挥手告别,较之前分别少缴纳了75元和125元。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在3.86万元以下者都将享受减税的福利,月收入30000元者每月仅能省下5元钱。

  高收入者每月纳税额将有所增加,具体增加人群包括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高于3.86万元者。其中,月收入4万元人群将每月多纳税70元,月收入10万元人群每月将多纳税1095元。

  在新个税方案实施后,扣除“三险一金”每月收入仍在8000元至12500

  元的人群,是减税的最大受益者。按当前标准,该部分人群需要缴纳个税为825元,而9月1日后要缴纳的个税仅为345元,缴税额度减少了480元。

  8月工资9月发也按新政计税

  “8月工资9月发放是否能够按新个税方案征税?”,针对该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就新个税法实施时间点予以了明确:纳税人今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新个税法实施条例计算个税,即起征点按3500元计算。

  “实际取得”是指员工实际收到工资的时间,而不是会计账务处理时间。相关税务人士表示,8月份的工资在9月1日以后发放,也会按照新政收缴个税。

  白领何小姐所在公司,选择在当月15日左右发放上月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后,她每月实发工资约6000元,扣除3500元的免征部分后,参与纳税的所得额为2500元。9月1日后,该部分金额对应的个税税率为10%,所以何小姐应纳税145元,较旧版个税少缴纳了330元。

  华西都市报记者李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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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饼9月发可少缴个税

  还有半个月就是中秋节了,不少单位开始发月饼。而在网上,比月饼更火的是“月饼税”。记者通过南京市地税局咨询热线了解到,其实“月饼税”并不是从今年中秋节才开始征收,而是已经持续多年。工作人员介绍,由单位发放的福利物品,不在免税范围内,应该被纳入个人所得来征税。

  业内人士提醒,月饼从8月放到9月发,可以少缴税或不缴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或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因此,单位、企业在发放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给员工时,应按税法规定并入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八月份发的月饼,工资加月饼价格高于2000元就要交税;不过今年9月,个税起征点提高,9月份发的月饼加工资总额要高于3500元才交税。

  比如市民小李月薪扣除“三险一金”后为3400元,本来到9月,按照3500元的起征点,可以不用缴纳个税。可单位这时发了一盒价值200元的月饼,这样小李当月的工薪就得按照3600元算,个税就得缴3元。小李从不用纳税的人变成了“纳税一族”。小李的例子还算好的。小王月薪5000元,9月缴纳个税45元;加上发的200元月饼,就是65元,多了20元。老张月薪9500元,缴纳645元;加上200元月饼就要缴纳685元,多了40元。如果月饼是8月发的,那按照2000元的起征点,更容易多缴。

  有网友引发联想,既然月饼要收税,那工作餐收不收税?对此,税务部门人员解释,工作餐补贴准确讲是“误餐补贴”,这笔数额较少。但如有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据《新闻晚报》

  市民:可以让单位不发月饼吗?

  过去几年,单位每次中秋节都发月饼,市民宋先生每次都感觉像“白捡”一样。这两天,当他得知这单位发的月饼也要征税时,感觉这月饼有点“烫手”。他认为,在中秋佳节期间品尝、赠送月饼,是自古以来就有的习俗,延续了成百上千年。面对这样一项传统的民俗

  食物,税务部门也要收税,让“中秋节”的气氛变了味儿。有市民希望单位发月饼福利,“其实这月饼我本来也不爱吃,可以让单位不发吗?那我就省得多缴税了。”有人进一步联想:到了端午节,是不是还要收个“粽子税”?

  据《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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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实施新个税

  本报讯 (记者田欣 通讯员赵永清、何凡)9月1日起,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

  昨日广东省地税局明确,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500元/月的减除费用标准和新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表,9月1日(含)以后取得的补发以往月份工资和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均适用新标准。省地税局已对扣缴义务人使用的“广东省个人所得税申报软件”和“广东地税大集中个人所得税征收系统”进行了修改和升级,9月1日起可以进行下载和接受申报。

  9月1日(含)以后取得的补发以往月份工资和全年一次性奖金,在按照税法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均适用35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和7级超额累进税率。

  9月1日后,由于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北京市将因此有229万工薪纳税人不需要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北京市在今年最后三个月也将因此而减少约26亿元的税收收入。

  昨天上午,北京市地税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修订后,对本市纳税人群和税收收入方面所带来的变化,市地税局新闻发言人表示,此次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修改的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工薪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二是工薪所得税率表由9级简并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最低一档税率由5%降为3%;三是调整了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税率级距;四是涉外人员附加减除费用标准由2800元调整为1300元,总的减除费用标准维持4800元不变;五是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限由现行的次月7日内延长为次月15日内,与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税种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限一致。

  郝硕博介绍,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惠及北京市470万纳税人,工薪阶层的纳税面将由目前的57%下降至28%,约有229万纳税人不需要再缴纳个人所得税,约有201万工薪阶层将降低税收负担。据透露,自10月起的今年最后三个月,北京市将减少26亿元的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约占今年全市个税总收入的4%。而预计明年这一减税效应将更加明显。郝硕博表示,减税使得首都广大纳税人切实享受到个税法修改后带来的实惠,将对我市的消费和投资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此外,此次税法修改后,降税幅度最大的可说是全市30万个体工商户了。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标准的公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2011年第10号)规定,9月1日起,我市将对采取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的应纳税额统一下调40%,已经确定应纳税额的个体工商户9月份应纳税额将按原核定税额的60%缴纳。

  例如,个体工商户王某2011年9月1日前,每月定额缴纳税额100元,2011年9月至12月每月应纳税款则调减为60元。

  政策解读

  9月1日后取得的工资一律按照新标准纳税

  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都明确规定,新标准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具体到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是指纳税人自2011年9月1日起实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工资支付单位应按修改后税法规定的减除费用标准(每月3500元)、税率(7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纳税人应纳税额。

  而税法条文中的“实际取得”,是指职工实际收到工资的时间,而非其取得工资薪金的归属时间。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已经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尽管税款是在2011年9月1日后申报缴纳入库,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

  例如,纳税人张某2011年8月5日取得工资5000元,尽管其应纳税款于2011年9月6日申报缴纳入库,但张某应纳税额的计算,不能享受3500元减除费用标准及新的税率。

  反过来,假如某纳税人2011年9月1日领取了8月份的工资,即使他所取得的工资收入属于其8月份劳动所得,但由于其取得的时点是在9月份,那么也将按照新的税法规定缴纳个税,其所在单位应该在10月15日前将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款申报纳税入库。

  年终奖金按照新标准计算个税

  同样的道理,纳税人在2011年9月1日之后取得的年终奖金,也是适用税法修改后的税率和扣除标准。

  例如,我国公民韩先生在某公司工作,2011年12月3日取得工资收入3400元,当月又一次性取得年终奖金24100元,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这样计算:

  韩先生因当月工资不足3500元,可用其取得的奖金收入24100元补足其差额部分100元,剩余24000元除以12个月,得出月均收入2000元,其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和105元。

  这个公式可以算算:个税=(应发工资-免征额-三险一金扣除数)×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明起升至3500元

  三险一金和通讯补贴均可扣除

  昨日,重庆市地税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新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内容进行详细的政策解读。自今年9月1日起,全市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500元。按照这个规定,我市全年预计减少税收17亿元,104万人将受益。

  全市个税减收17亿元

  市地税局所得税处处长罗安梅介绍,此次个人所得税调整有四大变化:一是工薪所得扣除标准提高到3500元;二是工薪所得税率由9级调为7级,最低税率降为3%;三是调整了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四是纳税期限由7天改为15天。

  市地税局介绍,新税法实施后,按照2010年基数测算,个人所得税全年预计将减少17亿元左右,占2010年全市个人所得税收入65亿元的27%(其中工薪所得减收16亿元,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减收1亿元),今年执行新税法有4个月时间,预计将减收5.7亿元。

  超过68万人不缴个税

  由于费用扣除标准的提高,全市工薪所得纳税人数将减少55%,有超过68万人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约36万人税负有不同程度降低,受益人数共计约104万人。同时,低税率人群面扩大,其中适用3%、10%两档低税率的纳税人数由占工薪所得纳税人比重的75.26%增加至82.27%,低税率人群面扩大了7.01个百分点,人均税负下降幅度较大。

  市地税局局长刘有恒说,新税法实施后,年收入超过50万元的阶层有1%-4%的税负增长,其中,年收入超过100万元的群体,年人均纳税63万元,平均税负增加了4%。年收入12万以上的群体纳税额占工薪纳税人的20%左右,承担了工薪阶层约90%的税收。

  此外,全市约有30万户个体工商户和承包承租经营者税负也有所降低。

  “三险一金”和

  通讯补贴可扣除

  市地税局介绍,新个人所得税法明确了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扣除额为3500元,除此之外,我市纳税人仍然可以继续扣除按税法规定缴纳的“三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目前我市个人“三险一金”扣除标准为:养老保险为工薪收入的8%,基本医疗保险为2%,失业保险为1%,“三险”共计11%;“一金”可扣除比例为工薪收入的12%以内。

  据介绍,目前我市税收征管系统已经调整到位,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已经完成软件升级并放置于市地税局网站,纳税人、代扣缴机构可免费下载和升级。同时,市地税局将开通免费电话咨询,可在上班时间拨打12366,根据语音提示进行咨询。

  8月工资9月才发,怎么纳税?

  问:8月份的工资9月份才发,是按以前的方法纳税,还是按照新税法缴税?

  答:对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政策衔接问题,按照“实际取得”收入时间来执行新标准。“实际取得”是指员工实际收到工资的时间。也就是说,纳税人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薪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税。纳税人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薪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9月1日以后入库,均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税。

  问:全年年终奖是按照以前的标准征税,还是按照现行标准征税?

  答: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办法不变,只要是9月1日(含)以后取得的年终奖,其费用扣除标准均按新扣除标准计算。

  重庆晚报记者 陈寒星 文

  毕克勤 摄

  计算公式分两种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算算每月要缴多少个税

  算算年终奖要缴多少税

  公式

  全月应纳税额=(应发工资-免征额-三险一金扣除数)×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

  假设某市民应发工资为5000元,免征额为3500元,“三险一金”扣除数为实际工资的23%(假设个人住房公积金是按工资的12%缴纳的),扣除金额为1150元,如果该单位实行了通讯改革,还可以据实扣除400元通讯费,那该市民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就应该是“5000-3500-1150-400”,所得结果为“-50”,可以不缴个税。

  如果该市民月收入为6000元,按照我市的情况,理论上的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就应该是“6000-3500-6000×23%-400”,实际应纳税额为720元,对应的税率为3%,当月就应该纳税21.6元。

  新税法实施后,对全年一次性奖金,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即:1.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2.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3.将全年一次性奖金按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个人所得税。

  举例

  假设某市民2011年12月3日取得工资收入3400元,当月又一次性取得年终奖金24100元,其应缴纳个税应该为:应纳税额=(24100-100)10%-105=22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