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新闻>国内新闻>  正文

云南出台规定鼓励网络举报安全生产事故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7/27/2011 17:02:36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昆明7月27日电 (记者关桂峰) 近日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专门出台规定,鼓励并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网络举报。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的《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络举报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省安全监管局设置的网络举报平台和电子举报邮箱,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生产监管系统人员在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申诉和批评建议。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汤忠明说,不少矿难瞒报事件都是群众通过电话举报、来信来访举报后查明的。网络举报将更方便快捷地使安监部门获取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

  网络举报的范围包括,检举、揭发、控告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侵害公民合法权益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工伤死亡事故,事故单位或有关人员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工伤死亡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类安全隐患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治理的,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而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从事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等中介活动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报告的;存在其他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

  安全监管部门将对收到的举报件统一编号,逐件登记,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呈报、办理。对需要与举报人进一步核实的情况,将及时沟通信息,深入掌握举报线索。此外对网络举报有功的人员,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