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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规定越野车不得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5/19/2011 10:33:54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西安5月19日电(记者 许祖华)为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陕西省日前出台了《关于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从5月中旬至今年年底,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进行专项治理。其中,越野车不得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

  据了解,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包括: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行政单位、各级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级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实施方案所称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分为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本次专项治理针对的是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反规定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等违规现象。

  针对越野车的管理,方案规定,党政机关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含SUV车型)。确因地理环境和工作性质特殊的,可适当配备国产越野车,但须严格审批程序,实行集中管理,不得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