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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预防腐败局:购物卡成受贿新宠 防治"卡腐败"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5/10/2011 09:04:10   来源:人民网
记者今日在国家预防腐败局获悉,国家预防腐败局采取四项措施,防止购物卡滋生腐败温床。

  购物卡是一种商业预付卡,主要指预付费式“消费卡”、“储值卡”等,是用于购买商品或服务的电子支付凭证,具有重复使用、不记名、不挂失等特点。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消费观念的改变,使用购物卡已成为一种消费时尚,商场、超市、餐厅等消费场所普及推广,单位福利、亲友馈赠以“卡”替物。可以说,购物卡减少了现金流通环节,节省了手工操作过程,提高了社会效率,惠及了广大民众。

  然而,购物卡在给人们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其负面效应也日趋凸显,“送礼就送购物卡”渐成流行规则,甚至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如媒体公开的国家药监局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受贿的金额中,有价值50余万元的代金卡;山东省发改委能源交通处原副处长陈学伟收受的50余万元贿赂中,有价值22万元的购物卡;浙江省嵊州市政协原副主席杜洪苗除了一只手表外,十几次受贿收的全是购物卡,共计18万余元;江苏省财政厅原副厅长张美芳仅一个节日,收取的各类购物卡价值便高达10余万元人民币;等等。购物卡正借着人情往来的隐形外衣,流动于行贿者与受贿者之间,成为不法分子行贿受贿的“新宠”。

  一是办卡简单。购物卡采用预付储值款的形式,无记名销售,不设任何门槛,购买人不需提供任何身份证明,只要用现金就可直接购买。而且,大多商家特意对办理购物卡采取促销措施,如给办卡者按比例返现、积分换红包、张贴大幅促销购物卡的海报等,吸引消费者办理购物卡,俨然办卡成风。如此便利的条件,很难不成为行贿人的首选。

  二是送卡隐蔽。购物卡不过是小小卡片一张,可以在办公室、家里甚至是公众场合予以赠送,行受贿人携带方便,不易被别人发现,风险小,隐蔽性强。同时,行贿者打着人情往来幌子送来的无任何身份证明的购物卡,比那些收取现金、实物及实名的银行卡,无疑让受贿者觉得踏实自然、顺乎情谊。行贿者送卡不张扬,受贿者心理没压力,这种交易很难不一拍即合。

  三是用卡便捷。受贿者收受购物卡后,处理方式多样,能够方便快捷地实现洗赃。可以不露身份的直接去商场、超市消费使用,也可以转手卖给“黄牛党”予以兑现,简便快捷,不留痕迹。购物卡的处理如此轻而易举、安全可靠,很难不被受贿者所钟爱。

  四是查卡困难。购物卡非实名制,且每张数额不大,从购买环节到使用环节查证难度都很大。特别是由于当前对消费场所保存购物卡的消费信息期限没有明确的规定,消费场所往往以只保存较短时间的消费信息为由,拒不提供消费卡的消费信息,在客观上妨害了对购物卡行受贿的查证。购物卡如此婉转隐蔽、难以查证,很难不让行受贿者“心安理得”。

  购物卡本身无罪,但购物卡的非法流通和错误使用已使其商业本色产生变异,滋生腐败。卡小事不小,此“风”不治,“小腐败”终会酿成“大腐败”。事实上,早在1995年国务院纠风办公室就曾发出通知禁止使用购物卡,1998年和2001年国务院纠风办及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又曾数次发出通知,禁止印刷、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卡。在前不久召开的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明确指出,对收送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的,要按照收送同等金额的现金处理。中纪委也在《〈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中,明令禁止“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种种举措表明,治理“卡腐败”迫在眉捷、大势所趋。

  一要加强金融监管,源头规范“购物卡”市场。购物卡管理处于无序状态,是造成“卡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从源头上管理购物卡,应根据购物卡所具备的功能,将其纳入金融管理体系,建立购物卡购买、使用实名制,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和银行第三方担保发行购物卡等措施,加强购物卡的监督管理。对购物卡所属权益实行全过程动态监管,购物卡的赠予、买卖、变更均要履行登记备案手续,保证购物卡所属权益和使用明细的透明化,做到有据可查,从而防止购物卡异化、演变为腐败的工具。

  二要加强廉洁教育,提高干部拒“卡”防腐意识。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认为收受购物卡只是正常的礼尚往来、人情交往,尤其是在逢年过节更是一种社会普遍现象,因而放弃了对自己的约束。有的受贿者虽然明白收受购物卡的性质,但认为行为隐蔽,不易被发现,怀着侥幸心理,来者不拒。可见,思想认识上的误区也是造成“卡”风横行的重要原因。对此,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通过以案说法说纪,警示教育各级干部认清收受购物卡的性质和危害,自觉做到拒“卡”防腐。

  三要加强监督防范,促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卡腐败”的根源在于个别领导干部借权力捞好处,用公权谋私利,故意卡脖子、设障碍,不给好处不办事。为此,治理“卡腐败”关键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要积极探索多数人监督少数人的有效途径,重点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人财物管理等关键岗位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要把制度建设作为预防腐败的治本之策,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为核心,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产权交易、干部选任等领域的制度建设,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要加大查处力度,营造“卡腐”必究高压态势。治理“卡腐败”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大监管力度,形成合力。对于“卡腐败”行为,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要“打”出态势,“打”出震慑力。要通过开通举报热线、畅通公共举报信箱、完善网络举报途径等方式,畅通购物卡行受贿举报途径。同时,要铲除购物卡“黄牛党”灰色利益群体,对于公然回收购物卡并从事非法经济活动的机构予以清剿,切断购物卡涉贿犯罪的销赃洗钱途径,使购物卡回归其商业本色。 (记者王欲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