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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将汽车轮胎放气防盗引热议 无能还是无奈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4/08/2011 09:38:00   来源:北京晨报

  成都武侯区机投派出所每晚将辖区内百辆汽车的轮胎放气,派出所所长表示,此举实属无奈但防盗效果明显。派出所所长称,8个社区民警和80多个治保会巡逻队队员,每天从晚上12点要一直工作到第二天清晨6点,白天有两人专门负责免费加气。

  对此,本报晨语版多棱镜栏目昨天刊发评论,指出这种“无奈之举”实在有损公信力,而公众对此新鲜事儿的讨论也是愈加热烈。很多人从多个角度予以分析,直言这属于惰政表现,且在事先没有正式法律文件告知车主的情况下,放气行为一定程度上侵犯了车主的权益。也有不少评论对该派出所的做法表示理解和认可,因为,“放气防盗”的热情,总比“不作为”的冷漠要强得多……

  正方

  热情作为远胜冷漠的不作为

  “放气防盗”听起来是有点滑稽。对百余辆汽车,日复一日地放气与加气,加大了民警的工作强度,浪费了大量的警力资源。但这种机械式的“笨办法”确实达到了防盗的实效。机投派出所的“热情作为”远胜过其他派出所的“冷漠不作为”。

  近年来,警察不作为的事件屡屡见诸报端,严重影响到了警察在民众心目中的形象。犹记得去年发生在武汉的一件警察不作为事件。田女士当时在银行丢了5000元钱,银行的监视器拍到了拾遗者。但是报案后警方却说金额不够一万元,不给立案调查。民警嫌弃金额太小不予立案的冷漠态度,让田女士感到十分难受。

  在其位谋其政,是对所有公职人员的要求。碌碌无为的“享太平”以及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躲清闲”,都为人们所不齿。警察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力量,关系到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更需要敢于承担责任主动作为。“放气防盗”行为出于维护民众财产安全的考虑,是民警想问题,办实事的体现。这份热情与执著,实在难能可贵。

  不可否认,在事先没有正式法律文件告知车主的情况下,派出所的放气行为,一定程度上侵犯了车主的权益。但只要是派出所真心为民众做好事,那为何我们不能稍加变通?给他们一份宽容,也是给自己的财产安全多一份保障。诚如张所长所言,“放气防盗”实属无奈之举,可能是在短时间内,还没有找到更合适的防止车辆被盗办法。显然“放气防盗”方式不是最合理的解决途径。但探索出一条更加完善、更加有效的途径也需要时间。谭伟

  履职与越界实为两难难以完美

  诚然,每个人都有权利对这家派出所的做法提出异议,但简单的道德谴责中却难见平和心态与理性视角。若能换位思考,做一次“面对辖区内车辆失窃频发,有哪些妙招来破解”的自测题,则对当地社会治安查漏补阙会有更大助益。

  “放气防盗”,这种“创举”更像是无奈而为,而不能简单贴上“胡来”、“捣乱”的标签。每天凌晨抽调数名人手,逐辆查看沿街停放车辆轮胎有无上锁,对不上锁者放气,这一时间安排与工作总量可谓劳神费心。此种做法,至少是一种积极作为;若非更无良策,谁愿辛劳若此?

  基层警力不足,在我国不少地方都是一道难解之题,一些地方基层派出所的警力、办案经费、工作条件都寒碜得令人唏嘘。即便是位于成都武侯区这一中心城区的机投派出所,其警力数量与庞大人口规模之比恐怕也相形见绌。“放气防盗”确有权力越界之弊,但在履职与越界的两难之间,怎么做都难臻完美。

  论及权力越界,实有必要秉持公论,防止舆论一边倒的偏向。3月上旬,西安井上村也曾发生百余辆汽车被放气的事,彼地放气是为赶走路边停放车辆,以免影响环卫工作和消防安全,也不像机投派出所在“放气”后还有“派人免费打气”的下文。不难看出,路边停车确有诸多弊端,从本质而言,则是一种私权利“霸占”公共资源、侵犯公共利益的行为。权力越界“放气”固然欠妥,私车于路边通宵停放也情理不通。当派出所不厌其烦地为停放路边的私车放气、打气时,追问其前因后果,再反问路边停车是否得当之后,才能心平气和地读懂派出所“放气防盗”的无奈,也才能少积怨气,多表理解渐增理性。邓辉林

  反对

  派出所没有“放气”执法权

  派出所推行“放气服务”,尽管动机美妙,也取得了防盗效果,但是问题一大堆,副作用不可小视。就连派出所所长也承认“放气防盗”是下策。

  首先,派出所没有“放气”执法权。对于车主乱停乱放车辆,警方可以提醒、批评,交通警察也可以给予警示、处罚。但是警察的执法行为必须有理有据,规范合法。不能超越执法权力边界。派出所用不文明不合法不入流的“放气”怪招防止车辆被盗,颇有“以毒攻毒”之嫌。而且突破了执法权力边界。

  其二,派出所擅自“放气” 影响了车主的利益,给车主带来不便,也给车辆造成伤害。比如,车辆被放气以后,派出所第二天上午才安排人来加气,如果车主当晚有急事要用车,怎么办?而且辖区每天百余辆汽车被放气,派出所只安排两人充气,势必会影响车主按时上班或外出办事,给车主造成时间损失与经济损失。车胎频繁被放气对车辆保养也不利。

  更为重要的是,派出所发明的“放气防盗”新法是彻头彻尾的懒政行为,没有一点技术含量。不管派出所的出发点如何充满“善意”,如此懒政行为难以服人。报道里有这么一个细节:派出所所长称8个社区民警和80多个治保会巡逻队队员,每天从晚上12点要一直工作到第二天清晨6点,白天有两人专门负责免费加气。派出所既然安排如此之多的人力、物力给汽车“放气”,为何不组织若干巡逻队夜晚轮流值班巡逻,为何不安装电子眼对辖区进行24小时监控?派出所如此卖力地提供“放气服务”,莫非有人是那些有人值守停车场背后的“毕姥爷”?胡艺

  乱作为比不作为更可怕

  笼罩在正当目的——防盗的背后却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侵犯:汽车属于公民私有财产,未经同意,派出所无权进行放气。行政部门常常在两种状态中变换,要么是推来推去最后将防盗责任完全推给居民本身,仿佛居民防范意识不强才是偷盗盛行的根源,要么是不断扩大公权力的活动范围,忽视公民的基本权利,当这种作为笼罩在一个所谓的良善的目的之下时,行政部门就更是将法律法规弃之一旁。

  面对行政部门的不作为,民众至少还有私力救济的可能。无论是自行组织联防队,还是在村子周围修筑城墙,民间社会的力量总是在行政漠视的地方生机盎然。而行政部门乱作为的危害则会波及到每一个民众的身上,无论你是否拥有自救的可能,行政力量总以席卷一切的态势让你无所逃遁。

  行政不作为固然可恨,官员失职固然可恶,但行政乱作为更为可怕。行政乱作为意味着权力无底线,它不是不谋其政,而是乱谋其政,在这里,法和依法难有生存之地。它会为了一己的利益而置公众利益而不顾,比如某些领导大肆打造的形象工程;它会为了所谓好的目标而不断侵犯公民私人的领地。

  目的良善,更不能为所欲为。倘若离开手段的正当性,良善的目的便不值得追求,这种手段首先要接受程序正义的检验。对于作为执法机构的公安机关来说,倘若他们都无视法律法规的存在,那人们还如何树立起对他们维护社会正义的信心?而对于每一个公民来说,更要看到自己在得到好处的背后失去了什么,这远远不是简单成本收益的考量,而是权利与利益的权衡。倘若为了得到某种程度的经济收益,失去了宪法所赋予的基本权利,这种收益还是值得期待的吗?张凯阳

  分析

  为何半数投票网友选择理解

  在某门户网站成千上万网友调查的投票里,一半以上的人竟选择了“理解”。那么,“放气防盗”何以被理解?道理很简单:有人说,“你们就高兴吧,这还是个有作为的部门,我们这里被偷了去报案,那脸色都够你受了,谁还操这闲心?”

  两害相权取其轻,在生活逻辑里,纯粹的法理也许抵不过现实的无奈。“放气防盗”情理上可以理解,法理上却多有悖逆——而我们对这种懒主意的“同情”,折射的必然是底线的失守、秩序的无奈。骂“放气防盗”的主意多笨、多不合法是没用的,如果骂的结果就是事无人管、话无人听,这显然是个更“亏本”的决定。更值得警惕的,不是“放气防盗”创意本身,而是这种措施何以被若干民众“理解”甚至深以为然。从这个意义上说,“放气防盗”引发的民意之辩是个意味深长的引线。杨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