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2日电 (记者 吕子豪)全国政协委员、原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智伦2日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国家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或制订《司法应急法》,以解决类似汶川地震等重特大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司法人员和司法档案的“空白”问题。
陈智伦说,汶川地震时,北川县法院被埋到70米深的地下,当事人的案件和证据灭失,此时的司法该如何运作、案子如何审理、当事人的利益如何保护?根据现有法律,没有证据的刑事案件就得放人。此时,司法人员如何调配,是向全国招募还是其它办法?这些问题都应固定下来,形成机制。而按照目前现有的法律程序还解决不了。
据此,陈智伦呼吁,国家有必要制定一个特别机制,以填补在自然灾害、大型群体性事件中出现的司法“空白”。
陈智伦委员提出,可在《民事诉讼法》里设立专章,规定在应急情况下的司法程序,或者单独制定法律,即建立《司法应急法》。虽然有人认为这只关系少数人的权益、且发生几率很小,但却是必须面对的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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