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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免征额有望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2/28/2011 17:35:21   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消息(全媒体中心记者 王楠)昨日有媒体报道称,一位参与了个税调整政策咨询的人士称,个税免征额有望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000元,同时,9级超额累进税率有望减少到5级。

  起征点上调至3000元 月入4000或少纳上百元个税

  而有消息称,曾参与个税调整政策咨询的人士表示,个税起征点有望提高至3000元,而税率层级或减少至5级。而一旦层级数变小,那么各层级间距有或扩大,即每档税率的征收范围会扩大,此举能够提高最低应纳税额,使大部分工薪族适用最低的一级或两级税率。

  以月收入4000元为例,在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计算,适用于最低的两级税率。即扣除2000元的起征点收入,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元,其中500元以内的适用5%的税率,500到2000元适用10%的税率,最终应缴纳175元个税。而一旦提高起征点提高至3000元且级次减少后,他应纳税所得额下降为1000元以下同时适用的税率变低,那么应缴纳的个税将比目前制度少;假设纳税所得额1000元以下能够适用5%的税率,那么应缴纳的个税为50元,比目前制度2000元的起征点少付个税125元。

  专家观点:建议以家庭为单位征税

  资料显示,自1980年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调整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一直是历次改革重点。截至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共调整过两次:最早个税免征额为每月800元,第一次调整在2006年,个税免征额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第二次是2008年,免征额从1600元调整到2000元。在当前物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多位专家学者建议,应建立免税额与CPI的联动机制,合理提高个税起征点,并不会减少国家财税收入。

  国泰君安首席分析师李迅雷表示,分类税工薪收入起征点可调高至2500元,但他强调此处的收入应在扣除社保等费后;但对三口之家月收入低于5000元(扣除社保等费后)的,不仅免征综合税,还可全额退还分类税,以保障低收入家庭的日常生活。同时,他还建议各地可根据当地生活成本设定综合税起征点。

  此外,在曾向全国人大和国务院上书提出提高个税起征点建议的律师董正伟看来,提高个税起征点并不意味着国家财税收入必然减少,普通公民增加的收入必然转化为社会消费,在商品和服务交易中转化为新的税收,因此他建议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可提高到50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