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新闻>国内新闻>  正文

车船税法草案:不增加2.0升以下乘用车车主名义税负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2/23/2011 13:35:38   来源: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蔡靖骉):23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车船税法草案。

  中国现行的车船税税额幅度为60元至660元。之前提交一审的草案将乘用车的税额幅度调整为60元至5400元。有常委委员提出,车船税的税额幅度上调过大,给群众增加了负担,建议经更细致的测算后适当降低。不少社会公众也要求降低税额幅度。

  修改后的草案二审稿仍将乘用车按排气量划分为七档,其中,1.0升(含)以下的,为60元至360元;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税额幅度,由一审草案规定的360元至660元降至300元至540元;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税额幅度,由一审草案规定的660元至960元降至360元至660元。按照这样的规定,2.0升以下、占乘用车87%左右的车主的名义税负不会增加,存量车船的车船税收入与原来收入也基本持平。

  草案二审稿对游艇的税额幅度也作了规定,以游艇长度作为计税依据,税额幅度为每米400元至2000元。

  据了解,在中国现行的19个税种中,仅有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制定了法律。车船税法将有望成为制定专门法律的第三个税种。

  (注:名义税负指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依据税法向国家缴纳的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