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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成收费机器 天价逃费案再现货运超载"潜规则"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1/18/2011 09:54:44   来源:中国青年报

引起天价过路费争议的收费站。

  河南禹州农民时军锋因使用两套假军车牌照偷逃过路费达368万元被判无期徒刑。除了案件过程一波三折之外,再次将货运行业超载问题推到了前台。

  目前该案件透露出的信息是:真正车主时军锋为了偷逃过路费,向两名“疑似”武警每年交120万元,并向其支付高速收费站两名负责人每人每月5000元的“工资”,然后获得假军牌并由此获得免费通行高速的权利。

  “如果不超载,根本没利润”

  那么,时军锋为什么不正常经营,赚取合法的利润呢?对此,长期从事沙石货运的王老板,向记者透露了行业潜规则:一,拉沙货车如果不超载,根本就赚不到钱;二,拉沙的货车根本很少有人敢走高速,因为根本交不起高额过路费;三,要超载就必须与治理超载的有关部门进行斗争和博弈,或者花钱买通关系,或者就像时军锋一样铤而走险偷逃费用。

  为什么货车不超载,就赚不到钱呢?王老板说,这主要是因为市场上有不少超载特权车存在。这些特权车因为与治理超载部门有特殊关系,可以顺利躲避罚款和收费,或者只需交很少的罚款和费用,因此其运输成本明显降低,正常运营的车没有利润,他们仍然可以挣钱,在竞争中具有价格优势。而这些特权车的存在,将货运价格整体压低,其他车辆如果不超载,根本就没有利润可赚。

  他说,目前河南市场上运输沙子的实际毛收入一般都在每吨50元以下。而一辆核定载重50吨重的货车,从河南平顶山鲁山县拉沙,到郑州某工地销售,一个来回油费大约需要2000元,司机工资大约需要100元,车辆折旧等成本大约500元,如果按照核定载重量50吨运营,每吨沙子的运营成本至少就要50元。如果不超载,根本没利润。如果超载一倍,每吨沙子的实际成本就能降低到25元左右,才会有利润。

  其次,拉沙石的货车为什么基本上没人敢走高速路呢?王老板说,直接原因是高速公路收费高,并且对超载货车采取高额罚款,如果按照这样的收费标准交费,跑一趟车不仅不挣钱还要赔钱。

  他说,按时军锋平均每车70吨的运量来计算,每吨沙子毛利按50元计算,跑一趟的毛收入也仅有3500元,除去油费、司机工资和车辆折旧等保守成本2000元,剩下的仅有1500元左右。而按照中原高速平顶山分公司总经理助理金煜伟向媒体介绍的收费标准,涉案农民的两辆车平均每次荷重通行费为2929.8元,空驶收费为196.3元。两项合计,平均跑一趟活儿需要向高速公路交费3126.1元。时军锋如果完全按标准交费,他的车拉一趟活儿还得倒赔16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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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保护费换“免罚通行权”

  那不走高速,选择走一般公路,情况又是怎么样呢?据王老板介绍,因为超载违反国家规定,治理超载的相关部门如公路局和交警等,都会在道路上设卡设点进行查处。而按照国家规定,有关部门对于超限车辆采取的处罚或者是交纳近万元的罚款,或者是将超载货物卸下,交几千元的卸车费。不管司机怎么选择,结果都是赔钱。在这样的情况下,有的车主不得不想办法与治理超载的交警和有关部门搞好关系,每月固定交7000元,获得不被查处的权利;有的就会像时军锋一样铤而走险,通过假军牌来偷逃费用。

  据检察日报报道,2007年,山西省交通厅在“治超”行动启动时,曾经公布过这样一组数字:山西省运煤车辆中有90%是超限车辆,超限车辆中有60%超限幅度在100%以上。由于众多车主希望通过向执法人员交保护费来获取“免罚通行权”,该省吕梁人刘某专门把零散的车主组织成大规模车队,向车主收取几千元数量不等的费用,然后作为贿赂沿途有关交警、路政等行政执法部门人员的经费。在刘某被抓时,他正在汾阳市给交警及执法人员送钱,包里还有近10万元没有送出。

  公路成了收费的机器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鸣曾在媒体上发表评论指出:“一方面,过路费不能减,一方面又要整顿治理超载,那留给车主最可能的选择,就是贿赂整顿治理者。而整顿治理者恰好是当地交通部门,具体操作的是当地交警,但交通部门并不直接收费,于是,贿赂的缺口,比较容易打开。就这样,整顿治理超载,变成了有关部门收保护费的一个最好的机会,也给了某些跟有关部门有特殊关系的能人一个额外的发财途径。于是,怪圈形成了,超载整治不了,路面损坏就严重,公路管理部门(高速路往往都包给了一些公司)的路面修理费用就高,自然没有降低过路费的积极性,甚至有提高收费的冲动。越是这样,车老板就越要超载,上级要求整治的压力就越大,而保护费收的越多,就越要超载。”

  他说,这一环扣一环的接头,在公路收费上。明明属于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的公路,有些变成了收费的机器。有的高速路建成十几年了,收的费用,早够还贷了,但依然照收不误。

  2004年北京市一位人大代表发现京石高速,早已经还清了贷款,为此提出京石高速路的北京段停止收费。但是他这个主张这些年一直没有实现。2008年2月27日国家审计署办公厅的2号公告——《18个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明确指出:“河南省郑州黄河大桥总投资1.78亿元,银行贷款7100万元,在1996年已用收费还清了全部银行贷款后,违规继续收费14.5亿元,在地方政府重新核定的收费期内还将收费30亿元。”2008年本报记者曾就此进行了报道,但是,这座大桥至今仍在收费。

  张鸣说:“要想让车主不超载,前提是让他们不超载就可以挣钱,在这个基础上,再治理超载,人们才有不贿赂整治者,遵守法律的可能。道理,就这么简单。”(郑州1月1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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