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1月12日电 (记者 陈静)2010年11月15日的大火给上海带来的灾难让人们至今心中隐痛。对“11•15”之殇的反思成为上海市政协委员提案的关注重点。
上海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即将举行。记者12日看到,在市政协先期透露的175份提案中,有近10份是对火灾的思考。这些提案中,政协委员们对防范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构建城市公共安全运行体系提出颇有见地的意见。
其中,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树英就这场大火的反思递交的系列提案最引人注目。他从6个方面深刻反思了这场灾难。
这一系列提案的内容包括,提升消防设防能力、认真解决应对“11•15”火灾事故反映的法制认识偏差、建立施工现场安全以防为主的长效管理机制、禁止滥用行政权擅自处分公民的不动产物权等。
朱树英指出,本次火灾事故反映出,面对高层、超高层建筑迅速发展的客观现状,上海相应的消防管理体制和设备、设施等消防设防能力存在着严重缺陷,根本无法适应高层现代化、超大型城市消防灭火的需求。
他表示,高层居住物业消防设防管控应当引起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对本次特大火灾所反映出的一系列问题,他建议上海市政府把全面提升城市消防安全、尤其是高层建筑消防设防能力纳入上海“十二五”规划,尤其是2011年实事项目范围,应当立即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确定具体实事项目内容及技术参数,使民众,尤其是居住在高层十层以上居民目前的不安心理得以缓解。
朱树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虽然本次火灾事故的民事层面的处理从表面来看并与行政机关没有直接联系,但深入分析,不难发现其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仍有相应的警示作用。
在朱树英的另一份提案中,他指出政府重大决策前听取律师意见应成为依法治市的制度。这位知名律师告诉记者,如果有关政府部门在相关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审批过程,以及事故发生后对事故性质、法律对策等方面切实发挥律师作用,这些失误本可以避免。他呼吁政府部门应信任上海律师有能力完成政府购买的法律服务。
此外,检察机关以涉嫌滥用职权罪追究“11•15”火灾事故中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人的刑事责任。朱树英认为这值得引起各方的高度重视和深入的分析研究。
朱树英在提案中指出,借鉴这起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滥用职权的失误和事故,有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大大加强政府部门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他建议上海市政府以发布通令方式明令禁止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实施超越职权,擅作决定的违法行政行为。有关部门应组织专项检查,严查类似静安建交委的擅作行政决定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谨防构成滥用职权犯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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