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11月21日电(记者李云平)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以来,内蒙古通过开展劳动关系协调进社区试点工作,从源头上规范用人单位招用工行为,全区城镇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
据介绍,内蒙古于4月1日启动开展劳动关系协调进社区试点工作,主要以乡镇(苏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为依托,将劳动关系调整职能延伸到乡镇(苏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重点解决用人单位用工不办理登记备案和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特别是小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
在开展试点工作过程中,内蒙古各地逐步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员制度,对辖区内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劳动用工登记,未签订劳动合同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由劳动关系协调员负责登记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告;建立劳动关系台账和基础数据库,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动态管理。
今年,内蒙古计划在32个旗县(区)的227个社区开展劳动关系协调进社区试点工作,现已有35个旗县(区)的322个社区开展试点工作,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受益企业与职工逐渐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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