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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权力在“2000元醒酒费”中轻松变现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11/11/2010 17:24:43   来源:国际在线

  11月10日,武汉市首个“酒后驾驶醒酒中心”在汉阳医院挂牌。醒酒中心介绍,“醒酒费”一般由三部分组成:救护车运送费,治疗费,床位费。初步估算,“醒酒费”最低得300元,高的可能近2000元。这些“醒酒费”还不包括抽血检测醉酒程度的检验费500元(长江日报11月11日报道)。

  虽然醉酒驾驶人人痛恨,但“酒后驾驶醒酒中心”以及“2000元醒酒费”显然更令公众反感。别以为“酒后驾驶醒酒中心”就天然占据了道德高地——“为了更好地保护醉驾人的安全”而设立的专业场地。公众可以轻易根据常识经验来判断,究竟是因为高达2000元醒酒费背后的巨大商机,才催生了“酒后驾驶醒酒中心”,还是所谓的行政善意,以维护醉驾人权益为主服务收费为辅。

  从逻辑分析来看,比起以往各种名目的创收手段来说,“2000元醒酒费”让权力能更轻松变现。毕竟相对于其他公民,醉驾者本身就已处于醉驾违法的尴尬境地,而面对掌握着其罚款、拘留及驾驶执照没收等生杀大权的交警部门,为保全自身不受更严厉惩罚的醉驾者在“2000元醒酒费”面前恐怕也只能乖乖低头。进一步而言,“2000元醒酒费”甚至有可能成为部分醉驾者为赎买责任而向当地交警部门交纳的变相保护费。

  “2000元醒酒费”的负面效应不仅仅在于高昂的服务费金额上,而且构成了一整条充满弹性的执法链条——尽管有关负责人称,只有那些达到醉酒标准(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80毫克),且被查处时,理智不清楚,不配合办案、甚至闹事的司机,才被要求送往醒酒中心“约束醒酒”。但谁能保证在巨大的利益诱导下,有更多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司机也被强制送往醒酒中心?抗拒这一“好意”的司机是否会遭遇罪加一等的威胁?而积极配合并交纳“2000元醒酒费的司机是否又会享受到减轻乃至豁免处罚的优待处理?由于一切相关事务都只出现于醉驾司机与执法者单对单之间,很难有客观公正的第三方仲裁参与其中,再考虑到醉驾司机本身不够清醒的精神状态,及与交警不对等博弈中的弱势地位,“2000元醒酒费”即将成为司机们难以摆脱的权利镣铐。

  恐怕更令人担忧的是,武汉市首个“酒后驾驶醒酒中心”这一“创新”很快就被各地所摹仿,于遍地开花中变成瞄准醉驾者腰包的无形大网,甚至有引发“钓鱼执法”之嫌。执法过程与结果不掺加利益因素,才能确保执法正当性与当事人权益保障。法律本身是为维系社会秩序与公民合法权益,但个人利益化、部门利益化则让执法者从“天使”变成“魔鬼”,这已经有许多案例可供前车之鉴。这也是前两年公安部下发“交通违章摄像头位置必须全面公布”、叫停某些地方“警察破案有奖”等规定的根本原因所在。

  “2000元醒酒费”同样无法回避这一法理拷问——“2000元醒酒费”来自于什么样的合法授权程序,比如当地人大审议还是全民听证?其设立及标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其执法过程受到什么样的在场监督,如果当事人权利受损应走哪种法定救济渠道,其是否符合便捷、成本低且公开透明的公共服务性?如果“酒后驾驶醒酒中心”及“2000元醒酒费”绕开以上程序正义,则只能让公众及舆论疑窦丛生。

  没有法律监管,不受约束的不是醉驾司机,而恰恰是为所欲为的权力。为了防止权力在“2000元醒酒费”中轻松变现,有必要重新对其进行合法性检验,这既来自舆论公众契而不舍的集体追问,也来自于当地上级司法部门的维法自觉,更应有包括人大政协在内的制度监管发力。(毕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