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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新规:商业银行须上调资本金比率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0年9月14日   来源:证券日报

  提高抵御风险能力

  据中国人民银行消息,2010年9月12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管理层会议在瑞士巴塞尔举行,会议就旨在加强银行业监管的《巴塞尔协议III》达成一致。

  根据《巴塞尔协议III》,商业银行必须上调资本金比率,以加强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协议规定,截至2015年1月,全球各商业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将从现行的4%上调至6%,由普通股构成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银行风险资产的下限将从现行的2%提高至4.5%。

  另外,各家银行应设立“资本防护缓冲资金”,总额不得低于银行风险资产的2.5%,该规定将在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之间分阶段执行。

  巴塞尔协议新规的目的很明确:一是提高商业银行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二是确保银行持有足够储备金,能不依靠政府救助独自应对今后可能发生的金融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