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和他赖以谋生的面包车
“油改气”补贴标准起争执,西充一车主状告政府部门
45岁的张洪文是南充市西充县一名农村客运车主,常年往返西充县到华光乡,28公里路程的票价一直是6元。“票价太低了,维持基本生活都困难。”
张洪文开的是一辆长安面包车,“油改气”后成为一辆双燃料车。2008年,国家石油改革进行补贴,原本以为能领到上万元补贴的老张只领到了3000多元的油补。在西充县,像张洪文这样的双燃料车主共有50多人。
老张无奈将西充县交管所告上法庭。在打官司的过程中,老张才发现,省级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和当地文件上的标准不一样,这直接导致他少领了75%的补贴。这当中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两种标准为什么不一样?连日来,华西都市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各级补贴文件
-四川省川财明电(2008)12号紧急通知和南充市财政、规划建设、交通、林业、水利和交通部门联合发布的南财明电(2008)5号通知明确规定:农村客运车补贴标准,按大、中、小型区分
-南充市财政局下发的南财建(2008)47号文件上,农村客运车补贴标准,除按大、中、小型区分外,还增加了“每4辆双燃料车折合一辆用油车的标准”
-西充县交管所出示的南财明电(2008)5号文件在对农村客运车补贴标准的规定上,除了按大、中、小型分类外,手写添加了8个字:“和用油车、双燃料车”。
欣喜
汽车“油改气”每年少花七八千
一夜秋雨后,张洪文银白色的长安星光450在路上左右摇晃。车身前面贴着的“为国为民,人人共享低碳生活”几个字,非常抢眼。包括驾驶员在内,这辆小面包车只能坐8人。车子最后一排坐着刚从仙林镇上来的两个村民,背着背篼,“张师傅,今天生意好哦。”上来的村民都认得老张,不停地和老张拉家常,“好啥子好哦,饭都吃不起了。”
老张就是西充县仙林镇人,从事乡村客运很多年了。从西充县城出发,经过太平、仙林两个乡镇,最后到达华光乡——28公里路程,票价6元,“十来年一直是这个价,上面要求我们15年内不准涨价,就是考虑到普通农民的利益。”张洪文说:“遇上逢场天,生意稍微好一点,最多一天也就只有160元收入。”老张说他平时每天的票价收入一般都在140元左右。“每天要烧56元钱的天然气,另外还有80元的开销,包括保险、挂靠、车站手续等,一天算下来,基本就没什么结余了。就巴望国家给我们的补贴,可补贴咋就这么少咧?”
这辆面包车出厂是烧油的,看到周围不时有私家车改成“油气两用”,老张也有点心动了。2008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正式实施,老张不再犹豫了。10天后,花了6500元,在南充石油机械厂进行燃料改装,在车子后备厢装了一个大的气罐子。老张算了一笔账:油改气后,一年就能少支付燃料费七八千元。“就算车子平时持平,节约这笔钱也算一年的利润吧。”
突变
两周两公告上万补贴降成三千多
而后的变化,让老张始料不及。7月4日,西充县交管所在县城东西两个汽车站贴出“石油改革财政补贴调查登记及分配表”,表上显示,老张和表兄赵国惠都可以领到补贴12673元。
可公告后第二天,交管所工作人员找到老张,让他打开车子后备厢,对大气罐拍照,“有人举报你已经改成油气两用了。”
一周后,西充县交管所再次贴出公告,这次公告让老张傻眼了,他和赵国惠只能领到3167元补贴。兄弟俩找到西充县交管所,工作人员解释,“油改气”的补贴标准是按4辆车折合成一辆车来计算,所以不能给他按12673元标准发放补贴,老张能领到的补贴就只有原来的25%。
“到底该领多少?为什么前后说法不一样呢?我们也只看到政府贴出的公告,以为就只有这么多哦。”李燕平在西充-多扶这条线路已经跑了十年了,价格还是十年前的3元,“我一天往返六七趟,每天站上上车只有二三十人,全靠在路上捡几个人,经营得非常艰难。一年就是春运有点点利润。”李燕平表示,张洪文打官司后,他也怀疑国家政策可能不该只给他补贴那么一丁点儿。李燕平觉得自己的知情权没有得到保障。
“感觉受到愚弄一样,年年少拿补贴9000多元,有时真想把那个气罐子取了。”张洪文说,原来大家“油改气”积极性很高,这样一个不明不白的补贴标准出来后,没人再愿意“节能减排”了,个别车主甚至将改过的双燃料改回去。
疑惑
红头文件上手写添字改变标准
这个政策是不是走了样?是不是有部分补贴被“克扣”了呢?
老张通过调查得知,当年西充县有54辆烧气的客车在跑农村客运,有的是像他一样改装来的,有的是出厂就烧气。54辆车都只拿到烧油车补贴的25%。
当年8月8日,西充县政府油补领导小组负责人接待了54辆车的车主,告诉他们:这是执行南充市的相关政策,不会有误。
国家的政策是如何补贴他们的呢?老张走访西充县政府多个部门,得到的答复是:政府信息公开只针对单位,个人只有通过律师才得行。
2008年8月,张洪文将西充县交管所推上被告席,要求按照四川省川财明电(2008)12号紧急通知和南财明电(2008)5号通知,给足补贴12673元。这两份文件内容基本相同,专门有条款写明: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按4辆双燃料车折合成一辆用油车进行补贴,而农村客运车按大、中、小型分类进行补贴。
法庭上,一个出乎意料的情况出现了:西充县交管所出示的南财明电(2008)5号通知中,在对农村客运车补贴规定上,按大、中、小型外,居然手写加了8个字:“和用油车、双燃料车”。
判决
手写部分无效但仍按添加标准执行
正规的红头文件为什么会出现手写字?这份文件还具有效力吗?
西充县交管所表示:尽管这几个字是手写,但由西充县财政局提供,且加盖了财政局公章,是真实的。
西充法院一审驳回张洪文的起诉。老张不服,上诉到南充中院。南充中院审理后,确认这份文件中手写添加部分无效。2009年3月18日,南充中院作出终审判决:不支持张洪文要求按全用油车进行补贴的诉讼请求。
老张更迷惑了:既然法院都判决手写添加部分无效,为什么还按添加内容执行呢?
质疑
市、县政府是否有权修改标准
农村补贴为何照搬城市标准
两次诉讼失败后,老张仍然不服。在记者陪同下,张洪文再次来到西充县财政局。“他的材料我们很多哦,”该局经建外经投资股股长青平介绍,由于张洪文层层上访,给他们增加了很大工作量,他们给南充市和四川省相关部门都做了专题书面汇报。该股一名女性工作人员边找资料边对老张嚷开了:“一审、二审官司都打了,法院都判你输了,老张你还在闹啥子!我们完全是执行南充市的政策,没有少你一分钱。”
张洪文在给相关部门的材料中质疑,四川省川财明电(2008)12号紧急通知和南充6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南财明电(2008)5号通知都明确规定:农村客运车按大、中、小型区分,而南充市财政局下发的南财建(2008)47号通知对农村客运车补贴的规定中,除按大、中、小型区分外,擅自增加了“每4辆双燃料车折合一辆用油车的标准”。南充市辖3区和西充、蓬安及营山3县统计的农村客运车辆1212辆,折合成887.15辆中型用油车,油价补贴总额为1321.20万元,其中西充县235.78万元。
“他们照搬城市公交和出租车的补贴标准,显然错误。”张洪文认为,南充篡改了省级相关部门制订的补贴标准。
老张认为,中央7部委在2009年1月7日下发的财建(2009)1号通知中,油价补贴的基本原则第二条明确规定:油价补贴落实工作由省长(主席、市长)负总责,省级政府制定本地区油价补贴具体实施方案,地(市)、县(市)级政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把补贴资金发放到受益对象。
老张的理解是,“补贴具体实施方案都是由省政府制订,市县两级政府必须按省上制定的标准不折不扣地发放到车主手上,无权修改补贴标准。”
“官司还要打下去,实在不行我就告县政府,”张洪文表示,南充市和西充县两级政府是否有权修改油价补贴标准,要让法律来裁决。(文/图华西都市报记者苏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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