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各方将共同加强泛珠三角区域大通道建设合作!8月29日,第六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交通合作磋商会在福州举行。泛珠区域的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等9个省、区的交通运输厅、发展和改革委、铁路部门代表,以及澳门特别行政区交通部门代表就加强区域交通运输合作,特别是综合运输大通道建设合作等方面进行广泛深入探讨。
福建省副省长张志南、交通运输部总规划师戴东昌、铁道部计划司副司长严贺祥出席磋商会并分别致辞。
会议认为,一年来,泛珠“9+2”各方按照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交通合作框架协议”的精神,携手共进、合作共赢,务实推动各项合作事项的落实,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服务和交通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经协商,各方决定共同加强泛珠三角区域大通道建设合作。泛珠区域内的大陆九省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相关负责人共同签署《加强泛珠区域综合交通大通道建设合作备忘录》。
根据《合作备忘录》,各方将在以下五个方面开展合作:一、从六个方面着力加快泛珠三角区域综合运输大通道建设。二、加强泛珠三角区域交通规划衔接。把握当前“十二五”交通发展规划编制的契机,以转变发展方式,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为主线,加强省(区)际综合交通规划的协调与衔接,同时加强公路、铁路、港口、民航等专项建设规划的有效对接和合作,共同争取国家支持,形成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同步发挥效益的发展格局。三、共建规范统一的交通运输市场,加强运输市场的协作监管。四、加强信息技术和科技创新合作。五、提升区域交通运输安全应急保障能力。
泛珠各方将从以下六个方面着力加快泛珠三角区域综合运输大通道建设。
一要立足全国区域经济和产业布局格局,结合泛珠三角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及趋势,在国家和区域交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下,加快前期研究,加强沟通协调,着力加快区域内跨省(区)综合运输大通道建设,重点推进太平洋至印度洋国际大通道规划论证并适时建设,重点推进琼州海峡跨海通道工程建设。
二要以珠三角经济区、北部湾经济区、海峡西岸经济区为龙头,以建设中国面向西南开放“桥头堡”为契机,加快泛珠三角区域内各省(区)出海出边大通道建设,加强泛珠三角区与台湾地区、东盟地区、印度洋地区等其他海外地区的联系。
三要加强海峡西岸港口群、珠三角港口群和北部湾港口群的合作,共同开拓以面向东盟和台湾地区为重点的国际集装箱班轮、大宗散货和客运专线。
四要加强各省区航空公司、机场管理部门之间的合作,争取国家赋予泛珠三角区域第五航权、第九航权;共同研究制定区域内通用航空协调发展合作方案,调整和优化航线、航班布局结构,共拓国内国际航班航线,研究制定优惠、鼓励及便利政策,构建区域内快速、便捷的通用航空通道扶持支线机场发展,积极推进区域内通用航空产业发展;鼓励支线航空和中小机场开辟航线、增飞航班,提升区域机场群的综合竞争力。
五要共同打造已明确将被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的西江黄金水道,构筑泛珠区域连接大湄公河次区域(澜沧江-湄公河、伊洛瓦底江等)国际陆水联运通道,构筑连接大西南与粤港澳地区的绿色水运大通道。
六要积极推进区域内大陆省会城市至香港、澳门快速铁路的建设和完善。(记者 余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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