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近日给央企2009年度的运营情况亮出了成绩单,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以利润1484.7亿元力拔头筹,而中石油集团则以2425亿元成为纳税状元,中石化集团以13919.5亿元成为收入冠军。
(8月22日《成都商报》)
央企能赚钱,地球人都知道。当然,央企之所以能够暴得大利,公众也心知肚明,这与央企背靠垄断大树,难脱干系。
央企拿出了漂亮的成绩单,但似乎坊间并不买账,不仅未见狂欢,反而冷嘲热讽,比如有网友称,“都是垄断企业,想不赚钱都难。”也有网友心怀戚戚,善意叹息,“这钱要是发给老百姓多好!”不要责怪该网友异想天开,实际上他指出了一个很庄重的现实命题,即央企赚得盆满钵溢,国民能分得几杯羹?须知,中央企业,是“国”字头、“中”字头的国企,理应上缴红利,还利于民、让利于民。
令人黯然且唏嘘不已的是另一则新闻,财政部正在向82个中央部门征求意见,以获得他们对中央部门管理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即收取红利的支持。业内人士透露,“工作难度很大,下属企业效益好的不想进来,想进来的都是亏损企业,还有一部分是体制等原因比较复杂。”这真是咄咄怪事,无论是国资委监管的央企还是中央82个部门所属的6000多户企业,都是央企,都该上缴红利,现在却遭遇阻力,实在令人悲哀。
自1994年分税制度改革以来,国有企业长达13年不上缴利润。直到2007年,国家推出《央企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国企只上缴税收不上缴红利的时代才成为历史。根据相关规定,国企上缴利润比例有三类:第一类是具有资源性特征行业企业,上缴比例为净利润的10%;第二类为一般竞争性行业企业,上缴比例为净利润的5%;第三类为国家政策性企业,暂缓3年上缴或者免缴。区区5%,真是何足挂齿?财政部报告显示,2009年,央企上缴红利约为总利润的十分之一。诚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张文魁表示,“比例即便提高10个百分点,对央企来说是九牛一毛,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其实,与其他国家相比,利润上缴比例20%仍显得很仁慈。新加坡国有企业分红主要考虑现金流(即折旧前盈利),分红水平高的达到盈利的80%-90%,一般为盈利的1/3至2/3。而且,国际惯例是,国有企业要将利润转给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进行支配,或用于公共支出,或用于返还企业,而不是像我们的一些国企那样直接 “扣留”,然后高管自我“瓜分”、自我职务消费或侵占等等。当前,我们的社保、教育等公共事业不正需要钱吗?央企的天价利润只要分一杯羹给这些公共事业,就可解燃眉之急。
对于央企赚得大利的喜讯,我关心它们是如何谋利的,我更关心谋利之后的事情,即这些钱如何分配?如何让国民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石城客(江苏媒体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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