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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警方推治安志愿者积分奖励办法遭质疑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8/12/2010 05:55:00   来源:新京报

  - 核心提示

  成功调解一起民事纠纷记0.1分,奖励10元;提供线索抓获网上逃犯记2分,奖励200元……

  江苏宿迁公安局推出的治安志愿者积分奖励办法,在今年8月,引起社会争议。有人认为,善行要靠提升道德来促进,而不是用物质刺激。

  想出这一办法的宿迁副市长刘亚军告诉记者,他想通过物质鼓励的方式,使人人来关心社会治安。

  记者调查发现,该办法是在当地警力不足的背景下产生的。被招募的志愿者,将完成巡逻、街头协防和对重点人员监控等任务。

  有专家认为,要警惕该办法发展成全民皆警的可能,以及没有执法权的志愿者,有可能在利益的驱动下,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和人身权,提升道德还是善行之本。

  江苏宿迁泗阳县城,华润水果超市门口。两名拎包人走下大巴,还未站定,路边窜出一女子,夺下对方挎包,拔腿就跑。

  被抢人高呼抓贼,边喊边追。

  三轮车司机陈三军刚好路过,上前追贼,百余米外,将其摁倒在地,并扭送派出所。几天后,陈三军因此获得100元奖励。

  陈三军是刚被招募的治安志愿者。

  宿迁自半年前开始广招“治安志愿者”,并推出积分奖励办法,为各类“善举”定分计值,从成功调解一起民事纠纷记0.1分,奖励10元;到抓获重大刑案疑犯记10分,奖励1000元。

  目前,宿迁已发展治安志愿者3.8万名,奖励1521人,发放奖金20.64万元。

  宿迁积分奖励办法推出后,随即引发各种质疑。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副教授刘宏斌认为,应警惕这种做法。

  他说,积分换现金,看上去是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但有可能成为物质上的刺激,积分奖励办法隐含了悬赏的味道。而悬赏带来的后果就是,公民法律道德水平的下降。

  质疑之“悬赏”有违道德?

  “不是报酬,是物质鼓励”

  宿迁副市长刘亚军想出积分奖励办法,借此鼓励那些做小善事的人,达到人人维护治安

  陈三军34岁,加入治安志愿者行列是在今年春节后。

  他先是看见身边的三轮车司机都有了变化,手臂上戴起红袖标,红底白字,写着“泗阳县治安志愿者”。

  同行们告诉他,作为志愿者,看见打架磨牙的小事,能调解就调解,成功了还有奖励。

  于是,陈三军来到派出所,也领了一副红袖标,成为治安志愿者。

  今年3月,他抓住抢包人,获得100元。陈三军说,真没想到见义勇为还能获得现金奖励,而这笔奖励差不多是他3天的收入。

  宿迁市公安局提供的数据显示,全市3.8万名治安志愿者中,有27.95%是低保人员,有16.36%是农民。这些低收入群体成为志愿者中的主要人员。

  在采访中,几乎所有的志愿者都说,加入的动机不是为了奖励,有的说“是为了责任”、有的说“是希望感染更多人”。

  但专家学者还是担心,善举一旦被明码标价,就很难保证其行为动机是出于纯粹的道德高尚。

  对于这一质疑,刘亚军有自己的看法。

  “我认为这是一种奖励形式,而不是报酬,更多是精神和物质鼓励的表现。”他说。

  刘亚军是宿迁市副市长、公安局长,积分奖励的办法是他想出来的。他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参加治安志愿者,是一种义务奉献。而采取积分奖励的形式,更能够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王卫,宿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他讲述了积分奖励善举想法的由来。

  2009年10月,国庆安保期间,刘亚军一行人戴着红袖标,到项王小区参加巡逻。过程中,刘亚军感觉巡逻很辛苦。比如,老人巡逻,一晚要几个小时。而有时巡逻者提供的线索又不够国家的奖励标准,刘亚军便想到摸索一套积分评定方法,以奖励那些做小善事的人。

  刘亚军说,他希望通过这一方法,最终形成人人关心社会治安,人人维护社会治安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