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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令不行、变相审批将被追责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7/14/2010 19:10:00   来源:新华网

  承前启后 扎实推进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新成果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人答记者问

  近日,国务院作出决定,再次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人。

  记者:国务院公布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请您介绍一下这项工作开展的有关背景。

  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工作。2001年以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国务院先后分四批取消和调整了一半以上行政审批项目。但是,行政审批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审批项目依然过多、已经取消或调整的审批项目未得到完全落实、审批行为不够规范、对审批权的制约监督机制还不健全等。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十七大以来,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出重要指示;中央纪委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也都对这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2009年以来,由监察部牵头,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法制办等12个部门组成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组织力量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的清理审核,向国务院呈报了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建议。2010年7月4日国务院决定取消113项行政审批项目、下放71项行政审批项目,合计184项,占国务院部门现有行政审批项目总数的10%。另有2项拟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是由有关法律设立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修订相关法律规定后才能向社会公布。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也加大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力度。各省(区、市)合计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925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2116项;有20多个省(区、市)不同程度地开展了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全国县(市)一级基本建立了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些省(区、市)也建立了省级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不少地方还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规范和监督。

  记者:在审核处理行政审批项目中,你们总体上是如何考虑的?

  答:在审核论证行政审批项目中,我们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遵循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原则,既要通过取消和下放审批项目,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又要加强监管,提高政府管理能力,维护经济社会秩序。总体上注意把握以下四个关系:一是合法与合理的关系。对按现有法律法规设立的,与现实管理要求不相适应的行政审批项目,我们提出了取消或下放的建议,待按程序修法完成后,即可对社会公布。二是职权与责任的关系。遵循权力与责任挂钩、与利益脱钩的原则,对一些部门出于管理风险的考虑而要求取消的项目,我们从该部门履行其法定职责的角度,提出了保留的建议;同时,对一些部门要求保留的项目,我们从实际管理需要和防范廉政风险的角度,提出了取消或下放的建议。对一些取消或下放后可能导致权责不清的项目,暂不作调整。三是需要与可行的关系。有的涉及多部门的审批项目从减少环节的角度应该取消,但在相关部门没有相应的监管手段情况下,取消审批后可能出现新的风险。对这些审批项目,暂时予以保留。四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有些审批项目包含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子项,有的子项应予取消或下放,有的子项则应暂予保留。因此,按照实事求是、稳步推进的原则,对这些审批项目进行了拆分,分类作出了处理,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

  记者:国务院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涉及方方面面,你们是如何开展审核论证的?

  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专业性强、情况复杂,审核论证环节尤为关键。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集中开展清理。为全面了解国务院各部门现有行政审批项目的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国务院各部门对现有行政审批项目从设定依据、实施机关、收费情况等进行集中清理,摸清了各部门现有行政审批项目的底数,为审核论证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广泛征求意见。为鼓励地方和部门率先提出改革建议,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31个省(区、市)和国务院各部门对国务院部门现有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研究论证,提出取消或调整的建议。各地区各部门对此非常重视,均报送了审核意见和行政审批项目处理建议,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三是严格审核论证。为确保工作质量,实行了审核责任制和集体审核办法。参加审核的同志查阅了大量法律、行政法规和文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每一个审批项目都从部门职责、设立背景、实施效能、管理需要、国外实践等方面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研究论证,并吸收相关地方、部门、管理相对人和专家学者的建议,提出了理据充分的处理意见。四是充分沟通协商。为确保对审批项目的处理稳妥恰当,联席会议办公室向拟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所涉及的每个部门都征求了意见。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项目,联席会议办公室主动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进行必要的协调。经过反复沟通协商,联席会议办公室与涉及的46个部门达成了一致意见,逐个签署了《行政审批项目处理意见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