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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牛公函”迸发的危险昭示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6/28/2010 17:35:54   来源:国际在线
  作者:王石川

  重庆农民付强的蛙场被划入了工业园区,在补偿没谈好的情况下,施工者放炮开山,大批蛙在炮声中死去。付强由此与爆破公司展开了诉讼。不过,原以为胜算在握的付强,却等来了一场打输的官司。今年6月,付强的律师查阅卷宗时,发现了一份当地管委会发给法院的“公函”,要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并警告法院不要“一意孤行”。(6月28日《新京报》)

  这是一种让人悲伤的错位。“县委书记一签文、劳教委就关人”尚未走远,如今又见管委会发函警告法院“不得一意孤行”;某地农民石遵和因上访被官员侮辱为“刁民”,招致千夫所指,如今又见政府官员称公民是“横霸一方的刁民”,“敲诈勒索政府”。其实,最让人心沉痛的不只是这些积重难返的沉疴,还包括越来越人错愕而绝望的权力强悍。

  毋庸讳言,权力干预司法并非新闻,在一些地方时暗流汹涌,但是,汹涌的毕竟是暗流,并未将丑事堂而皇之地拿到桌面上,更不会在劣迹暴露之后,依然强词夺理,理直气壮。像重庆这个管委会如此赤裸裸地发函,赤裸裸地不以为然,赤裸裸地缺乏敬畏感和耻辱感,又赤裸裸地强词夺理,委实罕见。“史上最牛公函”让人错愕,并迸发了多重危险昭示。

  宪法很受伤,法律尊严颜面扫地。现行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与此同时,《民事诉讼法》第六条则规定,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很显然,行政权力根本不能干涉法院的独立审判权,而该管委会不可能连宪法都不熟知,但宪法在其眼中仿佛不复存在,令人夫复何言?

  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院是维护法律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司法公正得不到保证,公众就必然丧失对法律的信仰。事实上,当前不少公民已经对法律公正失去了信任,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所说,“当前,部分群众对司法的不信任感正在逐渐泛化成普遍社会心理,这是一种极其可怕的现象。”公民为何对司法缺乏信任?正因为权力干扰司法。法律大于权力,这是毋庸赘叙的圭臬,宪法对此明文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然而不少时候,法律成了一些官员手中的橡皮泥,他们想怎么揉捏就怎么扭捏;法律有时也成了某些官员手中的利器,他们利用这一利器,想怎么打击公民就怎么打击公民。更可怕的是,在一些地方,行政权力不甘于简单地利用法律欲行不轨,它们还意图掌控法院,让法院对其俯首帖耳。

  具体到“史上最牛公函”,我们不妨摘录一下该公函的内容:“一审(法院)不应采信(西南大学司法鉴定所的)错误鉴定结论,应做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如果一审法院不采信我们的意见,而一意孤行或者基于其他原因,硬要依据上述错误鉴定结论作出判决……将会造成原告缠诉或者上访,并且不利于处理另外三户养殖户的诉讼。我们想:这也是一二审法院都不希望发生的后果!”打量这一公函,从中透露出三大信息,一是警告甚至威胁法院——竟然用了“一意孤行”这样的字眼;二是指手画脚,让法院怎么怎么做——“应做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三是对公民合法上访极度充满仇恨之意——“将会造成原告缠诉或者上访”。

  可以说,该管委会已经试图堵死一个身怀权利意识、公民意识的公民的所有路径:公民求诸法律,法院被权力警告,这条合法的路已经行不通;公民上访,也被污名化。可以预见的是,如果付强继续为个人权益而斗争,也许他将被精神病,或将以敲诈政府的名义被判刑,因为当地已经有官员称他是“横霸一方的刁民”、“敲诈勒索政府”。当所有的路被堵死,付强该怎么办?当权力再不对法律充满敬畏意识、再不给公民一条路,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