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新闻>国内新闻>  正文

新疆资源税改革正式启动 原油天然气税率均为5%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6/02/2010 17:15:09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2日专电(记者韩洁、罗沙)财政部2日发布消息说,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于6月1日正式启动,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5%。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已于1日联合下发《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的纳税人、纳税方式、纳税额计算公式以及减免税情形等内容一一予以明确。

  根据规定,纳税人开采的原油、天然气,自用于连续生产原油、天然气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需缴纳资源税。

  此外,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将免征资源税;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资源税实行减征40%,三次采油资源税减征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