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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打黑除恶上万民警参战 抓捕黑恶人员3608人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6/01/2010 10:22:41   来源:华龙网

  “平安重庆”的建设,为3200万重庆市民带来民生福祉。通过一组组数据,我们可以真切地感受到,大家生活的环境正在悄然发生改变。日前,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城乡建委五家单位在我市“勇立潮头”大型集中采访活动中,通报了建设“平安重庆”的相关情况。

  据重庆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专项调查结果显示,2009年度全市公众安全感指数达到94.3%,创下历史新高。而且在国家统计局组织的第九次全国群众安全感入户抽样调查结果表明,去年度重庆市群众安全感指数达到96.62%,居全国第九,居四个直辖市之首。

  主城区110报警量下降40%

  市民的安全感明显上升,说明“平安重庆”建设取得了重大成效。近日,市政法委向媒体通报称,我市对各类黑恶势力发起了全线进攻。截至今年4月24日,共抓捕涉黑涉恶人员3608人,一审宣判涉黑案件33件546人,涉恶案件86件442人,摧毁了杨天庆、龚刚模、谢才萍等14个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和一大批黑恶犯罪团伙。

  通过“平安重庆”建设,在2009年,主城区110报警量下降40%,全市命案发案数下降了8.5%,抢劫、抢夺等街面犯罪案件下降3.8%。今年1至4月,“两抢”案件同比下降7.3%。去年,全市信访总量和人次也同比下降26.7%、32.4%。今年一季度同比下降9.7%和8.5%。去年,全市各类安全死亡事故和死亡人数比上年下降0.1%和2.7%,今年1至4月,同比下降28.2%和25.3%。

  “打黑除恶” 上万民警参战

  谈起“平安重庆”,不得不说我市的“打黑除恶”。据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唐建华介绍,去年6月以来,市公安局以成功破获“6·3”黑社会团伙持枪杀人案为突破口,跨区域调警1万余名,集约329个专案组强力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

  唐建华称,所有黑恶团伙头目及骨干均依法受到惩处。通过努力,警方共摧毁14个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其中10个公安部督办专案),立案侦办涉黑涉恶团伙300余个;抓获涉案人员4800余人,破获刑事案件近4200起,查扣涉案资产31.46亿元,切断违法“放水”资金链条300多亿元。法院一审判决黑恶团伙132个,65名黑恶犯罪分子分别被判处死刑(含死缓)和无期徒刑。“打黑除恶”带动了破案打击屡创历史新高。2009年,市公安局打破区县、警种各自为战的传统惯例,集约95%的处室和148位破案能手,对近10年来的积案和逃犯实施联动攻坚。全年破获积案28621起,同比上升46.7%,抓获上网逃犯9827名,破获命案积案数超过前5年总和,有效弥补了对人民群众的历史欠账。

  交巡合一 街头“两抢”零发案

  另据了解,自今年2月7日起,在全市42个区县启动交巡警合一改革,部署交巡警平台300个、警力8300名、警车300台、摩托车1200台,对社会面进行24小时动态管控。改革以来,接处警率大幅提升,大量治安纠纷和社会矛盾被第一时间化解,街面犯罪出现大幅下降。

  更为可喜的是,21年来,我市首次出现街头“两抢”案件“零发案”。交通拥堵有效缓解、群众安全感明显提高。此外,我市正在强力推进公共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目前全市已经建成视频监控镜头31.7万余个。到2012年,全市将达到50万个。

  警察进校 保学生平安

  为了有效确保全市518万中小学生、幼儿的人身安全,我市警方在各区县均成立了校园安全保卫支(大)队,从全局抽调改非、二线和退休返聘民警和广泛发动在职民警共5000余人担任校园警察,带领6400余名保卫干部、3.2万名保安进驻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截至5月23日,警方排查列管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扬言报复社会人员等危险人员1340余人,排查整改校园安全隐患6500余起,破获涉校涉生刑事案件350余起、打击处理40余人。从速侦处8起扬言伤害学生案件,依法刑拘8人。

  平安重庆·个例

  二审宣判 龚刚模无期徒刑樊奇杭死刑

  5月31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龚刚模等涉黑案二审公开宣判,依法驳回龚刚模、樊奇杭、吴川江等人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

  今年2月10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9罪判处龚刚模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判处樊奇杭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成员吴川江被判处死刑;张孟军等其余31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10个月不等的刑罚。

  一审宣判后,龚刚模、樊奇杭、吴川江等不服,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重庆高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重庆高院经二审审理确认,2006年以来,龚刚模与樊奇杭相识并结拜为兄弟后,龚刚模为樊奇杭提供经济资助,樊奇杭则先后纠集刑满释放及社会闲散人员张孟军、吴川江等人,在重庆市江北区、渝北区等地,以暴力或以暴力威胁为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故意杀人,贩卖、运输毒品,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开设赌场,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

  重庆高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重庆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该裁定即为核准被告人张孟军、李仕军、肖辉、秦小祥、王绪国、杨绍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刑事裁定;同时,对维持被告人樊奇杭、吴川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一审宣判 夏萍7罪并罚获刑20年

  昨日,荣昌法院对夏萍等18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7项罪名合并判处被告人夏萍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1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对其余1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18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荣昌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初以来,被告人夏萍和冷明权(在逃)等人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开设赌场聚众赌博,非法聚敛钱财,陆续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30余人,有组织地进行赌博、非法拘禁、抢劫、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夏萍和冷明权为组织、领导者,王勇(在逃)、李仪、阮伟、黄洪桥、徐刚、邓泽、姚强等人为积极参加者,陈志、冷明兵、罗嵘焘、鄢庆明、吴云兵、颜建雄、梁坪、郑自华、李安渝、刘明英、徐建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犯罪组织。该组织成员通过有组织地实施抢劫、赌博、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枪支、容留他人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了巨额经济利益,用于购车及支付组织成员为组织利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所产生的费用。

  荣昌法院审理认为,以被告人夏萍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当地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特征。该院在综合各被告人具体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同案审理的被告人谭成后以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官毅以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邱康志以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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