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来部分城市相继出台限制流动人口政策的情况,5月26日下午,长期致力于公益事业的律师李方平与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建议对此类限制新市民权利、进行户籍“逆向改革”的做法予以监督。
两位学者指出,这些针对外来流动人口的新管理办法是收容遣送制度的“变相复活”。希望由国务院出面对此类做法纠正,以免户籍改革成为部分地方政府以改革之名保护地方利益的又一挡箭牌。
各地频出政策
应对流动人口增长带来的隐患
4月17日,《昆明市居住证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开始公开征求意见。草案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使用和聘用无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单位招用、聘用流动人口,应当对流动人口的居住证、婚育证明等有效证件进行登记”,若出租房主或用工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的,公安机关将给予5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4月25日,北京警方在大兴区老三余村召开现场会,试点推行城乡接合部的流动人口“倒挂”村的封闭管理模式。所谓“倒挂”是指流动人口数量超过常住人口数量。目前,大兴区有92个自然村出现“倒挂”情况,以老三余村为例,该村常住人口660人,而流动人口数量达到6000人左右。警方在工作中发现,这些村庄出现警情高发、环境和治安秩序差等情况,已经形成治安工作的瓶颈。按照封闭式的管理模式,警方联合政府部门为这些村落建围墙、安街门、设岗亭,并封闭一些不常用的路口,对村内的人员和车辆实行持证出入的措施,将原本开放的自然村经过改造,变为封闭式的社区管理。
4月29日,深圳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李铭称,流动人口总量失控,具体管理缺位,是深圳治安的症结所在。深圳的治安要从根子上解决,就是要解决流动人口总量失控,无业人员长期在深滞留等问题。不解决这个问题,深圳治安永无宁日。深圳有关官员近日称,无业人员不清除,深圳没有太平。深圳拟立法对3个月以上无正当职业的人,不予租房子,请他回原籍。此言论很快引起广泛社会反响。据某网站调查显示,4万多名受调查网民近6成表示不赞同该说法。
两位学者认为,一些地方要求办理“居住证”或者“出入证”的做法,看似是地方政府为了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实则是地方行政机关出于行政管制的便利,违反法律规定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居住权、就业权等进行非法限制。
李方平认为,这些限制措施背后其实是歧视性思维作祟,也构成对非户籍居民的严重歧视。胡星斗也认为,尤其昆明和深圳出台的措施中有关对新市民“限制居住”、“请回原籍”等的规定,在缺乏实体法和程序法依据的情况下,极大地限制了新市民的生存权利,“这无疑是在变相复活收容遣送制度”。
少数基层组织将户籍变成惩戒手段影响落户
“户籍制度的功能在于反映真实的人口信息,尤其在目前的环境下,国家只有掌握了准确的人口迁移方面的信息,相关的社会管理才能够顺利进行。一部分基层组织为了完成计划生育的目标任务,将缴纳社会抚养费作为出生人口落户的前置条件,实际上就把户籍变成了一种惩戒和威慑的手段,它混淆了户籍的基本功能和其他行政管理功能的界限。”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称,黑人黑户一方面使得公民的上学、就业、出行等基本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另一方面也削弱了户籍的信息管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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