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畜牧兽医局原局长受贿73.1万被查
从2007年开始,担任增城市畜牧兽医局局长的姚某伦利用职务便利,为亲戚开办的公司、增城市多个猪场沼气池建设工程等在政策、资金扶持多方面充当“保护伞”,收受多人贿赂共计人民币73.1万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昨日,广州市打贿办通报了近期查处的一起商业贿赂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据通报,2007年至2009年间,姚某伦利用担任增城市畜牧兽医局局长的职务之便,为某猪场在获得政策扶持、财政拨款、利润提留等方面充当“保护伞”,先后5次收受钟某铭的贿赂共计人民币12万元。
姚某伦的连襟兄弟刘某滔开办了广州市某畜牧技术服务公司,2008年至2010年间,姚某伦为该公司(刘某滔另案处理)获得增城市供应东莞生猪“瘦肉精”检测业务的专营权充当“保护伞”,并为该公司的日常运作提供支持。姚某伦在没有出资和参与该公司经营管理的情况下,以合作开公司的名义,参与该公司分红,收取了刘某滔的贿赂共计人民币57.5万元。
(编辑:汤云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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