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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西南食品城“味精加盐卖”成潜规则 遭央视曝光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9/22/2011 15:47:50   来源:华西都市报

  记者走访西南食品城发现,“味精加盐卖”竟成潜规则

  近日,中央电视台曝光部分地区出售掺杂了盐的味精,味精中谷氨酸钠含量严重不达标,引发社会关注。成都市场有无掺盐味精?昨日,本报“民生调查”记者在成都市西南食品城暗访发现,在味精中掺盐已成为一种“潜规则”,店家直言不讳:加盐后,利润更高。

  调查

  味精掺食盐很普遍

  在西南食品城,批发和零售味精的店家有十余家,味精品牌更是琳琅满目。“蜜蜂味精”店老板拆开了其中一袋味精,一边把味精摊在手上,一边得意地说:“你看,这是上等的没有加盐的味精,其他加了盐的味精,食盐和味精的晶体大小都不同,一眼就能看出来。”

  在该食品城的一家餐料行,肖姓女老板向记者热情推销起来。“这种怎么样嘛?折算下来,批发价4.3元一斤。”店老板说,这种味精中的谷氨酸钠含量在80%以上,味道鲜美。当记者以太贵为由,准备离开时,店老板拉住了记者,神秘地说:“我仓库里面还有更便宜的。”5分钟后,店老板提回了一袋某品牌味精,这种一斤只要3.8元,虽然里面加了食盐等其他物质,不过增鲜度在99%以上。“一般味精都标注谷氨酸钠含量,这种怎么标注"增鲜度"呢?”面对记者的疑惑,店老板道出了其中缘由:这是厂家打的“擦边球”,如果标注谷氨酸钠含量大于99%,相关部门肯定要查它,所以厂家搞了个“增鲜度”的概念。

  在另一干杂调味经营部,老板方先生拿出了一袋“笑厨”味精,在包装袋显著位置上,标明了谷氨酸钠在99%以上。而记者发现,针状小晶体里面夹杂了一些圆形小颗粒,放在口中有股咸味,而这种味精并没有任何“加盐”字样。对此,老板则直言不讳,大多数味精里面都掺杂了盐,这样利润就会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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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

  食盐竟卖出味精价还好无损健康

  根据国家标准GB/T8967-2007《谷氨酸钠(味精)》,味精包括无盐味精、加盐味精和增鲜味精。

  味精中谷氨酸钠的含量必须等于或大于99.0%,如果是加盐味精,则需要在包装上标注谷氨酸钠的具体含量。记者走访发现,每斤纯味精的市场价格约为5元,而每斤食盐的价格约为每斤2元。

  昨日,四川大学化学教授张载结向华西都市报记者表示,味精的价格要远高于食盐,商家在味精里面掺杂盐,目的是为了增加利润,味精为谷氨酸钠、食盐为氯化钠,对健康没有影响,不过消费者却以味精的价格买了食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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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央视记者曾经把两袋味精送到了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这两种味精的谷氨酸钠含量只有70.9%和63.8%,与99%的要求相差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