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食品下线后就应该标注生产日期,但在即墨普东镇付家屯村一家作坊内,几名工作人员却在从外地运来的八宝粥上粘贴生产日期标签,其中500多箱宏易堂牌八宝粥的生产日期被贴上8月15日或8月20日,是地地道道的“早产儿”。8月11日,根据实名举报,青岛质监局破获了一起违规粘贴食品标签案,并将这些产品进行了封存。
500箱八宝粥“早产”
近日,青岛市质监局稽查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实名举报,8月2日,即墨市普东镇付家屯村一处厂房从潍坊、临沂运进一批鲍鱼粥,瓶罐上标示的生产日期是8月20日。举报人怀疑此处加工点涉嫌在鲍鱼粥上标注虚假日期,或者将已经过期的产品重新打印生产日期进行销售。
11日,记者随青岛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几经周折,来到这家十分隐蔽的作坊。作坊内并没有生产线,只是将外地运进来的产品进行简单分装。正对大门的厂房堆满了鲍鱼八宝粥、海参八宝粥、海参舒化奶等产品。记者在厂房中央,找到了罐上喷码生产日期为2011年8月15日的海参八宝粥,经过搜查,执法人员又发现了数百箱生产日期为2011年8月20日的海参粥、鲍鱼粥。在厂房内,执法人员还查获工人用于随意加盖生产日期的印章和印泥。后经统计,有超过500多箱八宝粥属“早生儿”。记者看到,这些八宝粥大都是潍坊、临沂等地的厂家生产的,包装箱上印着“宏易堂”字样。事后质监工作人员查明,这些生产厂家均有生产资质,但委托生产方青岛盛通万达食品有限公司则无食品生产资质,不过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委托方可以没有生产资质。
违规产品遭封存
经过执法人员清点,稽查局执法二处副处长于广深告诉记者,标注15日生产的八宝粥共有50箱,标注20日生产的粥共有礼盒箱58箱、简易箱400余箱,涉嫌虚假标注日期的鲍鱼粥、海参粥超过1300罐。于广深说,宏易堂牌部分粥品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行为已经违反了《食品标签管理规定》相关法规,质监部门将对虚假标注日期的产品处以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质监局随后对违规产品进行封存并抽样检验,若产品质量合格则将责令厂商整改虚假标注日期行为;若产品质量不合格将没收不合格产品,并进行相应处罚。质监部门表示,不法商家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加长了食品的保质期,可能导致市民不知情的情况下食用过期食品,对健康造成危害。
提前“出生”为中秋?
记者通过咨询一位商场的工作人员张先生得知,这很有可能是商家为了中秋礼盒大战动的歪主意。“中秋节是礼盒销售旺季,礼盒销售量可能是平时的十几倍,这家作坊将生产日期标注成8月15日和8月20日,就是让客户中秋节购礼品时觉得新鲜,从而卖得更好。”于广深副处长说,市民购买食品时要选择正规商家,并且关注保质期,若发现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不法商家要及时向质监部门进行举报。
11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宏易堂的一位刘经理。刘经理对此不愿多谈,只称食品质量没有问题,只是标签贴得有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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