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稳定生猪生产的意见》,采取建立种猪补贴制度、全面推进生猪保险等13项措施,稳定生猪生产规模,保障市场有效供给,切实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
建立种猪补贴制 促进生猪生产
《意见》要求,积极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加快百万头生猪大县建设。以万头生猪养殖村为重点,大户带小户,推广圈舍标准化、防疫制度化、管理规范化综合技术,发展养猪专业合作社,加快家庭适度规模养殖发展。加快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从今年起,建立原种猪补贴制度,对省农业厅认定的原种场5000头原种猪,省财政每年按每头2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十二五”期间,在生猪养殖大县和良种补贴项目县每县建设1个种公猪站,每年建设10个,每站扶持100万元。
推进生猪保险 强化服务保障
进一步扩大生猪保险范围,从今年起对种公猪参照国家能繁母猪保险政策开展保险,每头60元保费按省财政71%、市县9%、养殖场(户)20%的比例承担。积极在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探索仔猪、育肥猪保险工作,降低养殖风险。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农行陕西分行今年下半年安排1亿元生猪专项信贷计划,支持生猪产业发展。
加强动物防疫和畜牧技术推广,足额落实国家对标准化场和小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因防疫扑杀生猪的补助标准。切实加强基层防疫队伍建设,村级防疫员补贴资金与工作绩效挂钩,年补助标准提高到1200元以上。
加强市场监管 保证质量安全
全省公路收费站对合法运输车辆免收通行费,西安等大中城市要落实猪肉“冷链”运输车辆市区“绿色通道”,降低生猪运输成本。增加生猪活体储备,省级生猪活体储备增加1000吨,达到2500吨。提高储备肉公检费用标准,加强储备肉质量检测和管理,保证质量安全。
严格屠宰行业准入管理,全省生猪屠宰厂(场)数量控制在150个以内。制定稳定的资金支持政策,加快建设覆盖所有规模化屠宰企业的现场视频监管技术系统。
强化生猪及猪肉市场监管,在全省各市联动投放储备猪肉,平抑市场价格,从严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添加物及其制品行为,科学指导养殖户使用安全放心饲料产品。
强化监测预警 稳定市场供应
加强生猪生产、流通、消费领域的统计、监测和分析,新增500个省级生猪生产预警监测点,及时向社会提供全面、客观的生猪生产、市场供应和价格信息。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进一步完善扶持生猪生产的政策措施,尽量减缓周期性波动,防止大起大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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