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产业>食品>  正文

辽宁省禁止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制作鲜河豚鱼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7/05/2011 13:24:30   来源:环球网

  沈阳7月5日消息(记者郭威)即日起,辽宁省内各类餐饮服务单位,一律禁止加工制作鲜河豚鱼。目前,省内9家定点加工制作鲜河豚鱼的饭店已经停止了相关服务。  

  河豚鱼肉质鲜美,品种繁多,但体内含有剧毒,近年来,因食用河豚鱼引起的食物中毒伤亡事故时有发生。据食品安全专家介绍,河豚鱼体内所含的河豚毒素是一种毒性很强的神经性毒素,不易被一般物理性处理方法破坏。中毒后20分钟会出现口、唇、舌尖、手指轻微麻木等症状,随后出现呕吐、步行困难、言语困难,进而血压迅速下降,呼吸困难,引发死亡。目前,对于河豚鱼中毒还没有特效治疗方法,河豚鱼中毒死亡率较高。  

  据了解,为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防止餐饮服务环节因食用河豚鱼引发食物中毒,辽宁省有关部门将组织开展检查,发现加工经营河豚鱼(或以其他替代名称)的餐饮服务单位,一律按照《通知》要求,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