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李冰)娃哈哈口服心不服?自家产品被国家质检总局公示不合格后,娃哈哈集团和涉事的旗下山西娃哈哈昌盛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娃哈哈”)立即宣布对问题产品进行召回,但与此同时,山西娃哈哈也在声明中强调,对问题批次产品进行的自检和第三方检测均表明“产品合格”。“希望国家允许企业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与申诉。”该公司在声明最后的这一表态似乎另有所指。
前日,质检总局网站公布的近期对茶饮料、碳酸饮料、果蔬汁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四类饮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经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山西娃哈哈昌盛饮料有限公司2011年3月30日生产的娃哈哈白葡萄汁饮品,菌落总数达到230cfu/ml,超过100cfu/ml及以下的标准值,存在不合格现象,并责成各地方质监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实施行政处罚、责令企业整改和复查等措施。
娃哈哈集团昨日针对此事做出声明,称已经责成山西娃哈哈对问题产品进行了召回,并对其子公司发生的事件深表遗憾,向消费者表示歉意。
即便如此,娃哈哈方面仍试图用“自检和他检”的结果证明自己的“清白”。山西娃哈哈在其发布的《关于国检中心抽检情况的说明》中透露,该公司5月6日即收到国检中心的《检验报告》和《产品检验结果通知单》,该公司立即召回了该批次的产品,从原料进厂检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储存、成品检验及出库等各个环节,对可能会导致产品抽检指标不合格的原因进行全面分析,并在同批次产品中抽检了500余瓶次,均未发现菌落总数超标,全部合格。自查的同时该公司还抽取了该批次的果汁产品,委托第三方晋中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进行微生物指标专项检测,检测结果合格。山西娃哈哈还进一步以娃哈哈集团质监部对该批次及相关批次果汁留样产品检测全部合格的结果来表明自身的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
有业内人士向记者分析称,从时间上来讲,从娃哈哈收到通知单到质检总局公布结果,有一个多月的时间,足够娃哈哈完成自检和第三方检测,而且其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娃哈哈必定会向质检总局反馈。但是最终公示结果仍以不合格定论,由此可以看出,可能是质检部门没有接受娃哈哈的相关检测反馈。
这一点,从山西娃哈哈的表态中亦可略知一二。该公司在其情况说明的最后提到:“我们殷切希望国家能在抽样检验时能将每批次产品多抽一点样品,一部分进行检验,一部分进行封存,并允许企业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与申诉,对有异议的检验结果可将封存的同批号产品再委托第三方进行复检。”
对此,营销专家李志起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表态暗含了对检验结果的异议,其提出允许企业申诉的倡议也有其一定的进步意义。他分析称,目前国内食品检测机制并不成熟,并未与国际检测标准接轨,各种检测标准也不统一,但是国家检测结果一旦落地,会对企业产生巨大的、甚至是关乎生死存亡的影响,给企业申诉的机会,让企业有讲话的机会,可以规避一些“误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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