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产业>食品>  正文

山东为农产品建立安全档案 信息保留两年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6/02/2011 10:30:21   来源:山东商报

  商报济南消息 (记者 张雯雯)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5月27日,省人大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农产品生产安全监管,农产品在生产中易出现农业投入品品种结构不合理的现象,违禁销售或禁用、淘汰、高毒、高残留农药、兽药及饲料添加剂乱用现象屡禁不止。为此,《条例》中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生产活动中,应当建立生产记录,内容包括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该信息记录要保存二年,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农产品包装材料和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物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

  根据《条例》规定,鼓励在农村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员,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农产品生产过程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