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产业>食品>  正文

西宁向餐饮店发出禁令 违反禁令最高可罚5万元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5/27/2011 09:19:16   来源:新民网

  根据西宁市委市政府5月25日召开的食品安全专题工作会议精神,5月26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全市餐饮店发出禁令。

  禁令指出:严禁餐饮店从非法渠道采购食品原料;严禁采购无生产厂家、无标志、无保质期的食品原料;严禁采购无标志或标志不全的散装食用油;餐饮店所采购的进口食品原料、调味料一律要有中文说明书和标签,说明书、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一律不得采购。禁令同时要求:餐饮店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必须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原料,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必须保持后厨内外环境的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为取得令行禁止的效果,当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各区县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餐饮服务单位索证索票、后厨和食品原料库房卫生状况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违反禁令的餐饮店进行从重处罚:凡违规采购食品原料的,对餐饮店处以2000元―5万元的罚款;凡店内卫生不符合要求的,对餐饮店处以2000元―2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