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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圆:赞白岩松的食品“投毒”论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5/04/2011 15:20:11   来源:金融界

  央视新闻主播、评论员白岩松近日在评述食品安全时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食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禁止在农产品(000061)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因此,凡是在食品中使用非法添加物,就是“投毒”。我一听,顿时有“意料之外,情理之中”之感觉。

  何为“意料之外”?因为在食品安全这个近来让公众高度关注的议论中,少听到“投毒”两字。我们多少年来,听到的“投毒”之说,都是比如,某人拿了有毒的东西,故意放入了人家吃的东西里,这种害人方式,公众自然觉得会有公安部门去查处了。可是,少有听说在司空见惯的食品中加入非法添加物,属于“投毒”。

  然而,细想一下,白岩松说的这个“投毒”,又不是危言耸听。非法添加物是指使用“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还有在饲料、动物饮用水和畜禽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和物质。这“非法添加物”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谁用了,不就是“投毒”行为?!

  为什么我和不少人一样,以前没这“投毒”概念,也没从这个角度去认识食品安全中存在问题?主要是一个常识缺少问题。现在舆论并没有十分地分清:所谓的“非法添加物”与“食品添加剂”其实是两个概念。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规定了2400个食品添加剂品种,其中加工助剂158种,食品用香料1853种,胶姆糖基础剂物质55种,其他类别的食品添加剂334种。此外,目前允许使用的食品营养强化剂约200种。

  食品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方面是大量的“滥用食品添加剂”,就是用的虽然是国家标准中的食品添加剂,但不该用的食品中也用了,或者超量(超标)滥用了。这当然对人体裁健康也是有危害的。另一方面是“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前者属于违法,后者则是犯罪——“投毒”。

  强化食品安全中有“投毒”概念,是非常重要的。这首先是强化全社会的法制意识。法律规定,非法添加行为性质恶劣,对群众身体健康危害大,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依照法律要受到刑事追究,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判处死刑。因此,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食品中使用非法添加物就是“投毒”,而一经发现这样的“投毒”,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第一时间报警。同时,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如同“投毒”一样警惕之,就可能会形成地非法添加如“老鼠过街”一样——人人喊打。

  这个“投毒”概念的广泛“普及”,对生产者、经营者也是一种制约,甚至是威慑——非法添加是犯罪行为。从一些被曝光的生产企业不难发现,非法添加的主谋者往往是那么几个人(老板层面),而操作者(一线工人)多为不知不觉,他们有的虽然也知道“加了东西”,但并不懂这是犯罪的“投毒”,试想,如果这些“经办人”生产者也“怕”了,甚至拒绝做这种伤天害理的事,这不在一定程度了也减少了“投毒”范围?

  这个“投毒”概念的广泛“普及”,其实对执法部门也是一个压力。你是公安的,他是食品监察的,这些个执法部门人员,对违法犯罪的“投毒”,能不管吗?比如,群众投诉了,报案了,你或他能不受理吗?否则不就是失职?尽管过去也曾失职,可没有这么多人知道那是“投毒”,是犯罪。现在大家都知道了,该管的人还敢不管?

  日前,煤体报道,重庆查获了26吨三聚氰胺奶粉。湖南破获一起特大制售瘦肉精案件,涉案价值达3000多万元,制售产品被销往全国16个省市。

  从 “染色馒头”到“三聚氰胺奶粉”、 “瘦肉精”案件,食品安全事件一次次上演似乎没有剧终的连续剧。种种匪夷所思、花样百出的有毒食品,不时挑战人们的想象力,仿佛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让人眼花瞭乱。“毒大米、地沟油、人造鸡蛋、硫磺生姜、福尔马林猪血”等有毒食品如影随形,不时入侵人们的餐桌,考验着人们脆弱的神经和“似乎百毒不侵”的身体。

  “有毒食品” 为何屡禁不绝,频频推陈出新?细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五:一是一些食品生产、销售企业道德沦丧、唯利是图。马克思曾经说过,50%的暴利就足够让人铤而走险,100%的暴利就让人敢冒杀头的危险。而有毒食品是几倍甚至百倍的暴利。二是监管部门“多龙治水”、权责不明。目前食品安全监管是由卫生、质检、工商、农业等多个部门实行分段监管,部门之间职能交叉,权责不明,相互推诿,监管断链脱节。三是惩处不严、违法成本低。按食品安全法规定,罚款上限为“货值金额十倍以下”或“十万元以下”。由于罚款不能伤其筋骨,一些违法企业即便被罚,也会东山再起、卷土从来。四是食品安全法规体系尚不健全。如食品小作坊的监管,种植、养殖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尚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五是食品生产企业数量多,分布散,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相对太少。据统计,现在全国生产食品的企业约有45万家,而监管人员与食品生产企业的比例约为1:100左右。如桑立伟所言,“现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情况就像是,小偷太多,警察太少,只是偶尔有几个小偷被揪出来。许多问题还是没有解决。”

  如何打好食品安全“保胃战”,窃以为要多管齐下: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法规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立法,让安全监管各个环节都有法可依,以严刑峻法来规范食品生产、销售等行为。二是要建立职能有机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增加监管人员,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加大对失职渎职监管人员的问责力度,从源头上封堵漏洞。要将原来多个部门监管整合归口到一个部门,变过去的多段监管为统一监管,对食品从原料到餐桌每个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管。从体制机制上杜绝打乱仗和监管缺失等现象。同时,组织社会力量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构成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形成一个完整、立体、多维的监管系统,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使食品监管日常化、全面化。三是对生产销售有毒食品企业、商家要给予重罚,使其伤筋动骨、倾家荡产。用高违规成本来震慑住那些蠢蠢欲动的心,真正查处一个企业、震慑一批商家、规范一个行业。四是要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公布诚信食品生产企业和优质食品,引导消费。五是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氛围。唯有如此,才能真正让百姓“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必须保持监管的独立性,彻底杜绝监管人员和被监管对象相依共存,提高基层监管执法的公信力

  据报道,重庆近日查获1250公斤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福尔马林(甲醛水溶液)的血旺。“甲醛血旺”早在两年前就被当地媒体揭露过,却一直没得到根治,甚至成为业内公开的秘密大行其道。

  接连曝光的食品安全问题,让大家对表面上色香味俱全的各类食品几乎丧失了基本的安全信心。从三聚氰胺奶粉到化学火锅底料,从瘦肉精火腿肠到染色馒头,从硫磺生姜到福尔马林血旺,问题食品此起彼伏。大家禁不住要问,下一个被曝光的问题食品将是什么?依靠媒体曝光来推动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是否太过被动?怎样才能让监管与惩处更有力有效?

  食品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百姓关注,高层重视。中央领导多次强调,要加大监管力度,严把食品安全关。颁布食品安全法、成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以来,食品安全在国家层面受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但在实际中,却表现出“一头热、一头凉,一头弱、一头强”的状况,即高层热、基层凉,食品产业弱、地方保护强。

  从当前情况看,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的意愿、举措还没能传递到基层农场、工厂、市场和监管层。在各地,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受制于薄弱的产业基础依然散乱,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难以计数,而在基层特别是广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监管能力显得捉襟见肘:人手不够,资金短缺,监管乏力。再加上GDP至上的惯性思维,一些地方为了带动税收、拉动就业,纵容食品生产企业违规经营,实行地方保护主义,助长了企业逃避监管的侥幸心理,使一些小隐患积累成大问题。

  食品产业规模化、组织化、规范化程度不高,行业自律约束机制不健全,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能力较低,是食品安全处于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的重要原因,但这决不能成为问题食品频现的借口。当此之时,更要把保障食品安全的各项举措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用严格的监管和严厉的惩处,破除本不该强大的地方保护,淘汰劣质生产经营企业,逐步改变食品产业基础薄弱的状况。

  基层监管执法不能总在媒体曝光之后才有力度。要让日常监管硬起来,一方面必须充实基层监管力量,配齐装备,更新标准,培训人员,提升监管能力;另一方面,必须保持监管的独立性,彻底杜绝监管人员和被监管对象相依共存,提高基层监管执法的公信力。


  保障食品安全是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管部门和各级政府的法定责任。各地各部门既要支持企业发展,也要严格监管。只有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惩处体制机制,严惩违法犯罪行为,才能强化对生产经营者的外部约束力,促进其内部管理能力稳步提高。这虽然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却是强基固本之策,各地各部门务必严格落实责任,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下去。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严峻,人们吃的、喝的,经常遭遇问题食品的威胁。从中央到地方,对此重视的程度不断升级,可谓以重拳出击,整体效果还是明显的。

  但由于厂家、商家缺失应有的行业道德和法律观念,在单纯利益驱动原理的影响下,宁可铤而走险,也要以身试法,干起掺杂使假、乱用食品添加剂、粗制滥造、带着质量问题出厂销售等直接危害民众健康的罪恶勾当,已经到了不能容忍的地步。

  而一些监管部门,不能守土有责,睁只眼闭只眼,甚至不履职,与不法厂家、商家同流合污,严把食品质量安全第一关的防线被突破,大大小小的问题食品接踵而来,防不胜防,屡禁不止,则是一个严重的“食品腐败”现象,食品不安全愈演愈烈。监管失职,民众遭殃,这是当下的一个要害问题。

  一系列问题食品的冒出,都是有原因的。一方面是一些人利欲熏心,在致富上急于求成,甚至不惜动起“歪脑子”。“瘦肉精”事件、“染色”馒头、“豆腐渣”工程等不时涌现,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损害,自然要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一方面监管部门工作不力,工作有漏洞,特别是不能在预防、检测、严惩等环节上动真格,其威严不见,让不法厂家、商家钻了空子。“四名监管管不了一个豆芽”的例子,很典型,说明监管失衡。那些吃里扒外的监管者,必然要受到党纪国法的追究。

  这两个方面的因素,应该说是造成我国问题食品不能斩草除根的基本要因所在。作为中央和地方必须一手抓依法打击,一手抓监管到位,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而且要一硬到底,不打折扣,不退缩半步。只有这样,才能不辱使命,把住食品安全大关。

  现在,问题食品很严重,对其蔓延趋势和产生的后果不可低估。仅以奶粉为例,就足以说明问题,不可掉以轻心。到3月31日统计,全国乳制品企业生产许可重新审核的1176家企业,包括145家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在内,通过率还不到55%。这意味着还有533家,占45%份额的乳制品企业不合格。其中,31家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不合格,占同类重新审核企业总数的23.45%,比例很大,危害不浅。

  日前,中央领导同志明确要求,对违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严重扰乱市场,危及人民群众利益甚至生命的犯罪行为,务必依法严惩,公开审判。这是我国狠抓食品安全的又一道严令。

  据了解,4月29日,山西、河北两地法院公开宣判了4件“问题奶粉”案件,14个涉案犯罪分子受到应得惩处。其中,两个被判处无期徒刑,4个被判处10年至15年有期徒刑,解了人们心头之恨。

  在举国严打食品犯罪的同时,也要采取严查严办的措施,整治监管队伍。对不履职、乱作为、与不法厂家、商家沆瀣一气的监管者,绳之以法以纪,实有必要。不清除外鬼,难以有效遏制我国问题食品泛滥的现象。

  食品安全,是维护我国民众根本利益的首要问题。人们吃的,喝的,没有安全保证,本身就是一大人祸。维权维稳,当从食品安全抓起,而将问题食品斩草除根更为紧迫和重要。

  重庆警方近日查获三聚氰胺含量超标的“毒奶粉”2.6万多公斤,三聚氰胺“幽灵”再现,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再加上近期出现的“硫磺生姜”“染色馒头”“牛肉膏”“毒豆芽”“墨汁粉条”等食品添加安全事件,食品市场安全几乎让公众谈“添”色变。

  为此,国家有关部门近日出台了一些列措施强力整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食品安全关乎百姓健康,为什么那么多部门管不住老百姓的一张餐桌?非法食品添加的背后存在着怎样的监管困境?

  “一些食品非法添加行为败坏了食品添加剂的名声,其实正当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食品添加剂是安全的,老百姓无需‘谈添色变’。”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告诉记者,目前食品非法添加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把非食品原料当作食品添加剂,如添加柠檬黄、三聚氰胺、苏丹红、吊白块等;二是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防腐剂、甜味剂、着色剂、发色剂和漂白剂。

  广东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食品添加剂检测标准滞后使得食品添加剂监管困难。该负责人说:“工商部门一般委托专门检验机构来抽检判定一种食品是否违法添加或是否滥用食品添加剂,但是由于标准只针对已知的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对未列入标准检测范围的未知违法添加物质难以检出,如三聚氰胺曝光之前,乳制品检测标准中并没有这一检测项目。”

  “香精和色素使用很广泛,但是当前却没有一个权威的标准限定它们的用量。”朱毅说,我国目前大小企业生产上千种香料,却只有40多种国家标准,相关标准缺失导致监管存在盲区。

  近日,中央领导同志要求,对违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严重扰乱市场,危及人民群众利益甚至生命的犯罪行为,务必依法严惩,公开审判,营造坚决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社会氛围。不久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要求卫生部从严审核、制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国家标准,2011年年底前要制定并公布复配食品添加剂通用安全标准和食品添加剂标识标准,这将对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广东省消委会秘书长罗卫光认为,应当在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销售的上游环节上就建立一套完善的机制,对部分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购买资格进行限制,对部分食品添加剂的销售者、消费者登记备查,建立严格的食品溯源制度。 据新华社

  最近,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继双汇“瘦肉精”事件后,“染色馒头”、“牛肉膏”、过期面包回炉再造、毒豆芽、“猪肉浸泡硼砂假冒牛肉”等相继曝光,甚至还出现了猪肉拌剧毒农药腌制腊肉的事件。这些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不仅给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巨大伤害,也给我国食品安全监督再度敲响警钟。

  这些食品安全事件,听来让人毛骨悚然。可是,这些有毒食品,却能进入农贸市场,甚至进入超市,购买者还络绎不绝。民以食为天,在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今天,市民购买食品虽然颇费心思,但说句实在话,以消费者的凡胎肉眼,是看不出食品有毒的——这不能怪消费者无知,如果要怪,只能怪监管部门失职。为此,我们有理由追问:有毒食品频频上市,监管者哪儿去了?

  食品安全事故频发,我们不难看出无良商家的黑心。在强烈的利益驱动下,毫无道德底线的无良商家,不择手段地胡作非为,通过生产有毒有害的食品牟取暴利,如之奈何?我们自然希望拿起法律的利剑斩断无良商家的黑手,同时筑起坚固的监管堤坝将有毒有害食品有效阻挡在百姓餐桌之外。

  需要注意的是,每一次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之后,该查的查了,该抓的抓了,监管似乎很“给力”。可是,平时情况下呢,非法食品添加剂暗流涌动,有毒有害食品充斥城乡,有人认真查吗?有人认真管吗?监管似乎不存在。食品安全出事之后,监管人员呼啦啦冒出一大片;没出事的时候,监管人员却连影子都看不到。这事看起来奇怪,其实并不奇怪。你想,每次食品安全事件,都是领导十分重视的,监管部门自然会倾巢而出。而在平常情况下,没有领导的大力督促,监管部门的积极性自然不会有那么高。更为重要的是,在那一大帮监管人员中,真正有能力进行检测监管的又有多少?所以,你不要看监管人员人数众多,真正“顶用”的人其实并不多。不少基层监管人员,基本作用,也就是收收管理费,然后再装模作样地进行一下巡查罢了。我这样说,如果有基层监管人员不服气,翻开那份“非法食品添加剂名单”,哪个是基层监管者率先测查出来的?一般是媒体爆出后,监管人员才开始行动。

  无良商家的黑心,加之基层监管的严重缺失,正是当前食品安全问题频出的原因。由于基层监管的缺位,黑心商家生产有毒有害食品很难受到有效查处,在利益驱动之下,他们就会放心大胆地“图财害命”。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监管“底层沦陷”之后,食品安全的“天”就会倒塌。要真正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当务之急是夯实基层监管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