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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食品经营者将建安全信用档案 院士指食品存在两套国家标准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4/28/2011 09:10:11   来源:南方网

  北京4月27日电(记者张晓松)为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各地工商部门将加快推进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机制建设。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今年年底前,各地工商部门将给辖区所有食品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实行信用分类监管。

  这是记者在27日召开的全国工商系统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的。

  “运用市场机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激励企业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表示,今后将“对守信企业、失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采取不同监管方式,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谈到当前正在开展的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周伯华认为,如何加大监督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工作力度,切实提升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自律水平,对于专项工作的开展十分重要。

  他表示,今后要积极探索和建立对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与考核机制,要明确项目和量化指标来考核食品添加剂经营者是否履行了法定责任义务、履行的情况如何,依法监督其落实到位,要实行食品添加剂经营企业诚信评价及失信曝光制度。

  【新闻连线】工程院院士指食品安全存在两套国家标准

  “健美猪”、“牛肉膏”、“毒豆芽”、“染色馒头”……近期以来,问题食品屡屡曝光、层出不穷。

  我们的食品怎么了?标准究竟低不低?政府到底管什么?企业有何潜规则?公众应该怎么办?

  今天起,本版推出系列报道“追问食品安全”,力求作些探析。

  新闻背景

  2011年4月9日—11日,英国媒体连续报道了瑞典科研人员的研究报告,称某些欧洲知名品牌婴儿食品中的砷、铅、镉等重金属含量高于母乳。

  4月13日,某晚报刊登报道《雀巢否认米粉含砷是因在华标准“宽”几百倍?》,质疑雀巢在我国和国外实行两套标准。此后,该文被各网站广为转载。

  4月17日,受卫生部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研讨,并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我国标准不低于国际。

  近两年发生的,引起食品安全标准争议的类似事件还有:“新的牛奶国家标准低于旧标准,也低于国标标准”、“肯德基家乡鸡脆薯格在香港被检测出致癌物质,国内方面表示符合国家标准”等。

  为此,一些公众质疑:食品安全标准,是否低于国际标准?

  一问:国际标准更高吗

  记者:近期,出现过这样的情况:某些食品中有害物质的含量,在国外遭到研究机构的风险提示,而我国政府部门随后又宣布符合国家标准。于是有读者质疑,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是否低于国际?

  陈君石:由于膳食结构等多种原因,国与国之间的食品标准不尽相同,并不能简单地说孰高孰低。

  比如大米,是我国公众最常食用的主食之一,因此我国对大米中的镉(重金属)限量值的规定就比国际标准更严格。每公斤大米含镉的限制标准,我国是不超过0.2毫克,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标准是不超过0.4毫克。

  此外,一些蔬菜的农药残留标准,我国也高于国际。这是由包括膳食结构在内的我国国情决定的,不能说明标准本身的优劣。

  应该说,从实践中看,我国食品标准总体上是适用的。

  记者:尽管如此,人们还是更关注具体标准的对比,尤其是当一些新闻事件被报道出来的时候。比如前一阵,有媒体报道,瑞典某研究院发现,一些知名品牌婴儿米粉中检测出砷元素,其含量“远低于”国内的相关标准。您能不能从普及知识的角度,给读者讲讲这个问题。

  陈君石:这则新闻我也注意到了。关于婴儿米粉“中外标准相差百倍”的结论,是在对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进行比较后得出的,因此肯定是错误的。拿国外的检测值和国内的限量值比较,缺乏科学精神。

  只要检测值在标准限量值之下就是合格的。不能因为检测值远低于标准值,就反过来说标准不合理。实践证明,在我国标准限量值范围内的食品都是安全的。

  二问:出口标准更严吗

  记者:既然食品标准的限量值是由各国的膳食结构决定的,那我们可不可以这样理解:同一种产品,内销和出口采用的标准应该一样?  

  陈君石:标准一样与质量一样不是一回事。各国的食品标准都存在差异,难分高下。为了解决出口贸易中各国存在的食品标准差异问题,人们制定并推出食品国际标准,用于食品贸易仲裁。

  如果两国依据各自标准都无法解决争端,就按照世卫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1962年成立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协调建立的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来解决。

  记者:在什么情况下,我们的食品出口时会面临更为严格的安全标准?

  陈君石:在国际贸易中,常出现一国通过提高标准以限制他国对其出口食品的事例,被限制国为了产品出口只好按照进口国的要求生产,其标准就可能远远高于为本国生产的食品。这是以提高标准来设置壁垒的一种表现形式,并不能得出标准内外有别的结论。

  记者:如果国际贸易中他国对我国提出更为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我们是否有必要借鉴并在国内推行,以确保食品安全?

  陈君石:其实,只要是按照我国的标准生产的食品本身就都是安全的。

  如果我国对内也采用他国在国际贸易中提出的苛刻标准,必定会大大提高生产成本、检验成本等。这些成本在国际贸易中可由进口国承担,但国内消费者就完全没必要承担这个高成本。

  当然,随着产业基础的不断提高,企业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食品安全标准必定会随之提高。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三问:国内标准混乱吗

  记者:一方面,政府反复强调,我们的食品标准是安全的、适用的,另一方面,问题食品却层出不穷。对此,有人质疑是监管问题,有人仍然怀疑是标准问题。您怎么看?

  陈君石:前面说过,我国食品标准总体上是适用的。目前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是由于生产过程中未能按照标准执行,甚至进行了非法添加,导致安全隐患。瘦肉精、染色馒头都是这样。

  极个别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将本不能添加进食品的物质加入到食品中,与食品标准本身无关。不能因为食品安全尚有问题,就得出标准太低或是缺失的结论。

  记者:有时候,人们发现,同样一种食品,同样一种成分,这个部门有一套标准,那个部门也有一套标准,专家们的说法也不尽相同。关于食品安全,我们国家是否存在多重标准?

  陈君石:当然,在这个方面,我们也不是一点问题没有。

  一直以来我国存在着两套国家强制执行的标准:一套是食品卫生标准,是按照食品安全法制定的,是卫生部行政执法的依据;另一套是食品质量标准,是按照产品质量法制定的,是国家质检总局行政执法的依据。

  两套标准长期并行,且互不沟通。在实际执行中就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按照一套标准监督检查合格的食品,按照另一套标准就有可能不合格。

  再加上我国还有一部分食品的行业标准也是强制执行的,就更增加了标准乱象。为此,2009年,食品安全法公布执行后,明确要清理整合现有标准,执行一套国家强制标准,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