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以来,沈阳警方共查获“毒豆芽”40吨,对12名非法加工点人员进行了刑事拘留。为此,沈阳市打假办会同公安、工商、质监、农委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据了解,会上各个职能部门各抒己见,几个部门均称“不归我管”。(4月20日《法制日报》)
最近一段时间,有关食品问题,可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河南的“瘦肉精”火腿肠,上海、浙江的“染色馒头”还在沸沸扬扬,“毒豆芽”的盖子又被揭开了,这倒不是新闻媒体在凑热闹,而是食品安全问题,实在问题多多,黑幕重重,除了无良商家无法无天,缺德制假之外,职能部门的监管方式落后,及法律的滞后,都是不容忽视的环节。
按理说,一盘豆芽,是小菜一碟,随便哪个部门,只要较真逗硬,没有管不了的,但是,三顶大盖帽都说不该自己管,就有点让人匪夷所思。
工商部门表示,在现实生活中,存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无照经营的行为,这种行为不能一概以“无照经营”处罚,否则就掩盖了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事实。同时,对食品生产领域的监管,应该由质监局负责。
质监部门表示,如果将豆芽菜作为产品质量法调整的产品,将会导致立法和执法的混乱,所以豆芽菜应认定为初级农产品,归农业主管部门监管合适。
农委部门表示: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动物、植物、微生物初级产品是初级农产品,由农业部门负责监管。而豆芽菜不是初级农产品,是初级农产品的加工品,不应由农业行政部门负责监管。
够了!如果仅仅从各家的表述来看,好像道理非常充分,有法有据,有条有款。但是,我与广大市民一样,理解不了,你们谁都不管,谁也管不了,那么,你们的职能究竟是干什么?食品安全是不是只能靠老百姓自己的“火眼金睛”?
事实上,不是没有办法,没有法规,我相信,只要认真,每个部门都会从浩如烟海的法规条文中找到执法的依据,再退一步来看,国家两高一院及部委司法解释,各级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的红头文件,也多次重申了打击食品犯罪的问题,有的文件特别注明:为了防止推诿和内耗,对食品犯罪的打击,职能部门谁家先发现,谁处理。如有异议,可边处理、边协调。如果有法规不清、职能交叉的地方,可以报请上级单位,指定管辖和移交处理。
可是,现在,“不归我管”,好像理直气壮,消费者倒好像“为难”了他们,“错怪”了他们。事实上,在我看来,不是职能部门不能作为,而是不想作为,因为一盘豆芽菜,确实没有多少油水,假设,如果能够罚到巨款,也许,情况就会大不一样。这不是我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而是近年来,职能部门执法过程中的“怪相”之一——有了好事“人人都管”、出了坏事“人人不管”。
食品安全,不是小事情,人命大于天,不要总是出了重大事故后,才诚惶诚恐的总结教训,处理责任人。还是应该关口前移,负起责任,如果还是“不归我管”,那么请你走人,你管不了,就让能够“管得了”的人来。当然,国家高层也应从法律层面来划清各主管部门的职责,以防止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
• 中国角型毛巾架行业运营态势与投资潜力研究报告(2018-2023)
• 中国直接挡轴市场深度研究及投资前景分析报告(2021-2023)
• 2018-2023年KTV专用触摸屏市场调研及发展前景分析报告
• 中国回流式高细度粉碎机市场深度调研与发展趋势预测报告(2018-2023)
• 2018-2023年中国原色瓦楞纸行业市场深度研究及发展策略预测报告
• 中国雪白深效精华液市场深度调研及战略研究报告(201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