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栋
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市民对超市出售的熟食制品也不断提出质疑。调查显示,有64%的市民对超市熟食制品的食品安全产生疑虑,表示“以后肯定会少买”。日前,本报与上海大学上海社会科学调查中心联手开展了针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快速抽样调查。
本次调查共随机电话访问了200位市民,其中超过九成的被访者表示自己经常或偶尔会去超市购买熟食商品,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市民对超市熟食制品的依赖。调查显示,44%的市民购买最多的熟食商品是“面点类,如馒头等”,42%的市民购买最多的是“肉制品类,如烤鸡等”,14%的市民购买最多的是“拌菜类,如川味拌菜、酱菜等”。
在购买熟食商品时,对卫生等食品安全进行鉴定的途径上,55%的市民主要依靠“检查标签,看是否有QS认证”,42%的市民主要依靠“肉眼观察、依据经验判断”,3%的市民主要靠“听营业员介绍”。
在购买熟食商品的过程中,仅有4%的市民“每次都会主动要求查看熟食的生产许可”,16%的市民“偶尔会看看,一般不大会主动要求”,80%的市民“从来没主动要求过”。
临过期食品促销躲躲闪闪
或与新鲜食品“混搭”,或以赠品形式迷惑消费者
买了一袋切片面包,待拿回家才发现,距离保质期到期只有1天时间。日前,家住宝山区的杨小姐就在超市遇到了这样一桩“窝心”事。“看到面包的柜台上放着很多袋,我也没仔细看,顺手就拿了一袋交了钱。可到家以后,我突然发现袋子下面写的生产日期是11天前,距离保质期到期还有1天。那么一大袋面包,你让我一天内怎么吃得完?”
按照杨小姐提供的线索,记者昨日走访了沪上多家中大型连锁超市。在大多数超市中,对即将过期的“临界食品”多采取“混搭”的摆放方式,即“临界食品”放在货架的最前面,便于顾客拿取,而刚刚进来的新鲜食品则被“藏”在了货架的最后面。
临过期食品推销爱混搭、送赠品
在宝山区月浦镇的一家国有大型连锁超市内,记者来到放置面包等食品的柜台处,随手拿起最外边的一袋面包,上面标注的保质期到期时间是2天以后。拿着这袋快到期的面包,记者向营业员询问是否有更新鲜的,营业员的回答也很含糊:“大概货架上都是这一批的,时间都差不多。”
可当记者弯下身从货架的最里面拿出一袋面包,这袋的保质期到期时间竟然还有9天之久。对于记者的这个发现,营业员搪塞说货物的摆放有专人负责,她并不知情。
同样的情况还发生在酸奶、牛奶等冰鲜类食品柜台,除了采取这种“鱼目混珠”的方法忽悠顾客把快过期的食品买走外,商家还想出了“搭售”的办法。在酸奶柜台,营业员极力鼓动记者购买其促销的一种酸奶,称:“现在搞活动,买10盒送两盒”。
然而记者却发现,这种酸奶在货架上被分成两类,一类是买10赠2,赠品用胶带直接粘在包装外;一类是只有10盒包装,外面并未有赠品。记者拿起没有赠品的那类,问营业员讨要赠品,营业员却表示这种没有赠品,只有包装好的才赠送。记者仔细看了看外包装后发现,原来有赠品的是即将过期的,而没有赠品的是刚刚到货的。
“躲闪促销”成潜规则
“临界食品”为何要采取这种“躲躲闪闪”的促销方式?一位营业员告诉记者,超市食品区有专人负责检查日期,发现“临界食品”后,一般采取的方式就是将其摆放在显眼的位置,让顾客方便拿取,或者是用搭售、送赠品的方式搞促销。
除了上述这些方式外,如果实在出售不完,超市也会采取将这些食品低价销售给员工的方式。“食品过期了,超市肯定不敢再销售了。为了控制成本,这些方法已经是超市业内的‘潜规则’了。你去看看,现在哪个超市不是这样?”
在超市成为“潜规则”,可这并不意味着合理合规。早在2007年7月,国家工商总局在其发布的《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就明确规定,从2007年11月1日起,食品超市等销售场所应将临界食品予以明示,保证消费者的权利。
临界食品“专柜促销”是对商家信誉的保护
国家工商总局3年多前即发文要求“明示临界食品”
对即将过期的“临界食品”,卖家明明白白地设置专门柜台,降价促销,这在欧美国家是十分常见的做法。上海国金中心地下二层的citysuper超市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设置“临界食品”专柜,明明白白地告知消费者食品即将过期,把买不买的决定权交在顾客手中,是对消费者的尊重,更是对商家信誉的保护。
来自香港的citysuper超市去年在国金中心开出了第一家门店,销售各国进口食品。两千多平方米的店面之内,专门有个角落用以安置临界食品专柜,柜台数量根据促销食品的量调整。记者注意到,罗列在收银台背面的八九个专柜,有明确的降价促销标识。原价72元、5月5日到期的调味料,现在标价55元;5月7日到期的苹果泥,现正“买一送一”。
“我们销售的是进口商品,没有退回的途径,所以一旦进入保质期最后7天,就全部由超市销毁。”该负责人透露,超市每月有4%—5%商品因为过期未出售而报损,损失约十几万人民币。
citysuper超市所指的严密监控,是以距离保质期远近对食品“分类”,让消费者根据需求进行选购,“如果没有严格的监控,一旦发生‘临界食品’仍在普通柜台正价销售的情况,是对消费者的不公,也可能招致投诉”;更严重的情况则是因为疏忽而继续销售过期食品,如果被有关部门查到,或者被消费者投诉,那超市就将面临信任危机。
citysuper超市负责人认为,这种方式其实相当冒险:“降价促销固然会对卖家营收产生影响,但和冒险‘浑水摸鱼’比起来,影响要小得多。一旦出现前面说的情况,卖家要付出更大的代价。再者,从长远看,专柜销售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也是卖家和消费者建立长久信任的途径之一。这是个品牌建设的过程。”
学者点评:上海大学上海社会科学调查中心研究员金桥博士:
如果只是条件反射式的一味排斥,肯定无法从根本上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现象的发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商总是想尽一切办法逐利的,关键是如何对逐利行为进行合理地限制。
对食品行业逐利行为的限制,既需要健全的法制框架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有效监管,也需要消费者自身对各类食品质量的严格挑剔。但调查数据所显示的第二方面的结论恰恰是,不仅监管方面存在漏洞,消费者对超市熟食商品的质量安全也关注不足且鉴别手段单一。近四成左右的调查对象认为食品包装上的标签内容含糊不清,八成的调查对象从不主动要求查看熟食的生产许可证明,超过四成的人只是通过肉眼观察和经验对食品质量进行判断。概括而言,食品行业需要整顿,而不是因抵制而消亡;当前,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仍然需要一方面加强制度监督,一方面提高消费者自身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其对食品质量的鉴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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