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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顽童粉店被罚2500元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3/14/2011 16:32:28   来源:新民网

  (记者 陈刚)位于柳州市鹅山路的“老顽童桂林米粉店”因购进私宰病害“黑心肉”,上月16日被有关部门查获(今报2月18日4版曾作报道),柳州市食品药监部门着手调查,对该粉店作出2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经营者目前已缴纳罚款,粉店也因生意清淡被迫关门。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过调查证实,该粉店购入的问题猪肉和猪骨,货值金额为200元。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使用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检疫的肉品,且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可作出2000元至5万元处罚。食品药监部门认为,虽然该粉店的问题肉货值金额不大,但造成的社会影响较坏,因此酌情作出2500元的处罚。

  食品药监部门表示,根据餐饮服务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原料采购必须由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安全和采购知识,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供货者名称和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或保留记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许可证、合格证等文本;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工商户采购的,索取并保留采购清单。在采购鲜(冻)肉时,索取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因此,餐饮服务经营者“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采购方式,可能会埋下违法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