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学校食堂一天用10斤味精
有的学校食堂一天要用掉10斤味精,天天用棕榈油给学生炒菜!省人大常委会和民盟海南省委员会对学校食堂展开调查,发现不少令人触目惊心的问题。
部分学校食堂脏乱差
2010年5月10日至14日,省人大常委会和民盟海南省委员会有关领导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学校食堂是重点检查对象。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学校对食品卫生安全较重视,把学校食堂的管理作为日常管理的重点来抓,建立了主管校长负责制。但还存在形形色色的问题:
一是硬件设施不达标。部分学校食堂面积小、布局不合理、出售饭菜间入口处无洗手、消毒、更衣设施。有些学校食堂虽设有功能专用区域,但未能做到专间专用,并存在菜板、菜刀、桶、盆无明显标志、生熟不分等现象。少数学校食堂还存在食品储藏间食品、杂物混放、食品随地存放现象。
二是学校对食堂承包经营者的管理亟待加强。大部分学校食堂为家庭承包,从业人员都是亲属或是存在亲戚朋友乡亲关系者。由此带来的问题是管理松散、操作不规范,制度不健全,众多从业人员从没接受过任何专门培训。
三是环境卫生堪忧。部分学校食堂的卫生状况非常差,食堂承包人缺乏防鼠意识,没有按要求做好防鼠工作、对损坏的挡鼠板也没有及时更换。
大量使用味精棕榈油
再就是食材安全隐患巨大。食品留样及其加工菜肴的原材料未能按要求索证、登记。一些学校食堂在加工菜肴时,为了追求菜肴的口味,大量使用味精。例如,有的学校食堂一天要用掉10斤味精。大量摄入味精对人体显然是有害的,特别是对正处于发育期的青少年就更为不利。但这一问题从来没有人管理过。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绝大部分学校食堂都在使用食用棕榈油给学生加工菜肴。这种棕榈油混浊不清、色泽度也很差,又没有食用油应有的香味、其酸价比偏高、熔点偏低,普通家庭都不会购买食用。而它却因为价格极为低廉(批发价仅3.5元一3.7元/斤)的优势,备受餐饮从业者的青睐,从而几乎是全面进入了餐饮行业及学校食堂。
省政协委员认为,上述状况若不立即着手解决,学校的食堂便会成为安全隐患。
禁用不合格食材 逐步收回食堂经营权
为了保障大中小学生、幼儿园幼儿的身体健康,民盟海南省委员会建议各级政府立即再开展一次专门针对我省各类学校食堂的安全卫生整改工作,对不合格的食堂,承包人在经过合理的整改期限后仍不能达到标准的,要坚决予以清退,收回食堂承包经营权。
有条件的学校要逐渐把承包给个人经营的食堂承包经营权收回来,由学校自己管理。学校开办食堂应当作为一项便利学校师生生活的带有公益性质的行为,决不能允许学校以营利为目的把食堂的经营权承包出去获取利润,更不能承包后当甩手掌柜,对承包出去的食堂不闻不问,疏于监管。
建议省政府颁布禁止性规定,严防、严查、严禁和严厉打击棕榈油、下脚料猪油、地沟油等不合格的食用油进入学校食堂。
食堂卫生应年审 从业者持健康证上岗
建议学校对学生食堂的管理要建立起主管领导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发生投放危险物质事件。
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堂经营活动,并且每年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主动到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年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食堂还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苍蝇、蟑螂等有害昆虫孳生的条件。
严把食品采购关 所有菜肴按要求留样
建议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和供餐卫生质量关。食品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食品采购的场所应相对固定,以保证所采购食品的质量,禁止采购超期变质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公用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食品用工具、容器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学校食堂(含幼儿园食堂)要将所有的菜肴按要求留样,以备万一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能提取进行化验,从根本上分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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