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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公布海鲜排档餐饮八类不正当价格行为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1/13/2011 08:30:32   来源:新华网

  为进一步规范三亚海鲜排档餐饮的价格,三亚1月12日出台的《三亚市海鲜排档餐饮海鲜品平均差价率管理规定》中明确了八类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不按平均差价率合理幅度标价的;

  二、不明码标价或不按规定内容和方式标价的;

  三、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四、故意用模糊的语言、文字、计价单位等标示价格的;

  五、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质量与价格不符的;

  六、提供虚假进货、销售结账清单的;

  七、违反公开、公平和自愿选择原则,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者交易接受其高价,牟取暴利的;

  八、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如有上述不正当价格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依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等予以查处。

  此外,三亚还规定,在同一海鲜排档饮食店内销售的海鲜品及其他菜肴、酒类等食品的销售价格的标价应实行同一品种、同一质量、同一价格。不允许设置两种菜单,不得因服务对象的不同而设置不同的价格。

  在结算方面,三亚规定应当详尽、准确出具消费结账清单(四联点菜单)。消费结账清单应如实写明消费海鲜品的品名、单价、数量和总结算价格,结账清单与标价必须相符。消费者点完菜后,经营者必须将其中一联点菜单交由消费者签名确认。海鲜品进货、销售结账清单应保存一年,自觉接受价格、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记者 刘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