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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老陈醋”出新标 质量营养保健功能更突出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12/15/2010 16:45:11   来源:三晋都市报

  山西老陈醋、陈醋、食醋,它们的口感、功效有何不同?12月14日,新修订的《地理标志产品山西老陈醋》国家标准经过国家标准委、中科院、省质监局、省醋产业协会等十余名专家的评审,一致肯定通过。而按照新修订的标准,“山西老陈醋”将更加突出其产品质量和营养保健功能。

  据介绍,此次修订的《地理标志产品山西老陈醋》将代替GB19777—2005《原产地域产品山西老陈醋》标准,这是近年来我省对山西老陈醋进行科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成果。新标准主要对山西老陈醋的总酸、氨基酸态氮、总黄酮、食盐等理化指标进行修订,提高了总黄酮等对人体有益物质的含量指标,特别是总酸由4.5度提高到6度,不得添加任何食品添加剂;同时,严格控制苯甲酸及其钠盐的使用等。这就意味着,生产企业今后若不按山西老陈醋规范工艺生产,其产品指标将达不到规定要求。这也是山西老陈醋与普通食醋、陈醋的最大区别所在。

  今后,所有的“山西老陈醋”只有符合标准、通过授权的方式才可以使用。标准规定:“山西老陈醋”生产所用原料高粱、大麦、豌豆,主要来自忻定盆地和太原盆地及周边地区,不得使用玉米等其他粮食或代用粮食,不得添加任何食品添加剂;所用谷壳、稻壳应清洁,不得有霉变、结块现象,并经除杂和清蒸处理,并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山西老陈醋”的陈酿期须在12个月以上,保护范围是太原市清徐县、杏花岭区、万柏林区、小店区、迎泽区、晋源区、尖草坪区;晋中市榆次区、太谷县、祁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