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福建日报12月2日讯(本网记者 林侃)1日晚,记者从福州市政府了解到,《福州市应对主要副食品价格异动协商机制实施办法(暂行)》即将出台,未来,当蔬菜、猪肉和禽蛋三类主要副食品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福州市将迅速启动价格协商机制,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及时调控价格。
零售企业不得高于协议价销售
根据实施办法,当福州市场主要副食品,即蔬菜、猪肉、禽蛋的价格异常波动时,福州市将建立价格协商机制,即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商贸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与经指定的副食品批发企业和经营副食品的零售企业协商确定主要副食品的协议批发价和协议零售价。批发企业必须按照批发协议价向零售企业供应副食品产品,当其进货价格高于协议批发价时,差价部分由政府财政适当补贴,参与价格协商机制的零售企业不得高于协议零售价销售主要副食品。
价格协商机制终止时间将明确
实施办法还确定建立主要副食品价格协商的部门会商制度,由福州市商贸部门牵头组织,将包括物价、财政、农业、国家统计局福州调查队、工商、宣传等职能部门纳入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定期会商,分工协作,相互配合,信息共享,密切关注主要副食品市场价格指标变动情况,及时研讨相应的应对机制,并向市政府提出启动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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