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馒头为何越白越危险?面粉增白剂去留惹争议(图)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9/29/2010 09:48:21   来源:中金在线

  一种学名叫“过氧化苯甲酰”的物质,因其增白面粉的功效,作为合法添加剂进入小麦粉国家标准,已有20余年。此后,据称出于该物质对健康存在潜在风险的顾虑,以及对行业发展的考量,近十年来粮食系统始终呼吁取消该标准,却遭遇了意想不到的阻力。

  在9月12日结束征求意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被人们俗称为“面粉增白剂”的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依然被列入面粉处理剂之列。此消息经媒体披露后引发舆论争议,“禁用面粉增白剂”的呼声再次走高。

  不过,全国政协委员冯平9月15日透露,早在今年7月,卫生部办公厅对其“关于再次建议尽快出台新的小麦粉国家标准”提案便已作出答复说,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委员会已审查同意注销过氧化苯甲酰。

  但该标准究竟何时取消,卫生部并未给出明确答案;本刊记者询问卫生部是否已启动注销过氧化苯甲酰的论证,亦未获得明确答复。虽如此,冯平对本刊记者表示,目前卫生部的表态已是一个重大进步。

  乍一听会觉得很不靠谱:在“面粉增白剂”去留问题上,十多年来一直呼吁取消的“主废派”,其实是背负“滥用增白剂”恶名的粮食生产企业和国家粮食局;“主存派”却是负责食品安全事宜的卫生部。

  此前,冯平曾为此多次提交提案。2008年,国家质检总局对其回复称,已再次组织卫生部卫生监督司和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召开了协调会,“但未达成统一意见。会后,卫生部于8月13日来函仍持不同意见。”

  上述争议并不是单纯的“科学”之争。据本刊记者了解,增白剂的存废被指代表不同商业利益。争议双方的决策依据,除了公众健康风险,还包括诸如生产成本、贸易壁垒、不同行业利益等因素。而每天都要食用面粉的广大消费者,始终是决策的缺席者。

  为何使用增白剂?

  1986年,过氧化苯甲酰作为法定添加剂进入小麦粉国家标准,迄今已有24年。

  上世纪80年代,时任原商业部粮油工业局局长、现任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副会长的王瑞元在英国考察时,发现英国的面粉添加该物质后增白效果显著。在其推动下,商业部在新颁布的小麦粉标准里,允许添加过氧化苯甲酰。与此同时,卫生部也将过氧化苯甲酰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此后,根据1988年颁布的《标准化法》,小麦粉标准由国家粮食局制定,食品添加剂标准由卫生部制定,两者均为国家标准,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

  事实上,由于增加了生产成本,一些生产厂家并不愿意添加面粉增白剂。一位曾在面粉企业担任过销售主管的人士向本刊记者透露,一方面,过氧化苯甲酰售价远高于面粉;另一方面,为了符合标准,应使面粉中的“过氧化苯甲酰”控制在每公斤60毫克,十分需要技术含量,“一不小心就会超标,超标了就得被罚”。

  问题是,“别人都用,不用就卖不动”,因此不少企业对于添加增白剂颇有些无奈。

  但是,并非所有的面粉厂都不情愿使用“过氧化苯甲酰”。在不用增白剂的情况下,面粉的颜色与精度有关,精度越高面粉越白。由于“过氧化苯甲酰”能使面粉变白,有些面粉厂便利用增白剂把精度较低的面粉冒充为精度较高的面粉,并称之为“提高面粉出粉率”。

  一些反对者还来自质检和工商部门。上述粮食系统权威人士告诉本刊记者,国家粮食局经常听到基层质量监督和工商管理部门的抱怨,认为增白剂超标是小麦粉质量抽查发现的最主要问题。还有面粉生产企业使用“吊白块”等非法添加剂对面粉进行增白。

  由此,“对于增白剂超标和非法添加,既然现行监管力量有限,无法杜绝,不如全部禁用面粉增白剂”的声音随之而来。

  然而,这一诉求遭到卫生部门的反对。反对禁用增白剂的代表人物,是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他曾任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研究所副所长、卫生部食品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主任、食品添加剂标准委员会主任委员、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主席。

  陈君石始终坚持一个观点,即“食品添加剂是食品工业的灵魂”。他对本刊记者表示,“为了让消费者能吃到这么多琳琅满目、符合多种人口味、货架期延长,而且价格可以接受的食品,就必须使用食品添加剂”。

  多年来,对于取消面粉增白剂的呼声,陈君石坚称,“在国家标准范围内使用面粉增白剂没有安全问题。”


  针锋相对

  争议随着时间的推移日趋激烈。自2000年起,曾经力推增白剂的王瑞元,开始在各种粮油工业会和粮食行业会上呼吁企业禁用面粉增白剂。

  令王瑞元的态度产生一百八十度转变的,据其解释,除了随面粉“越来越白”而来的强烈不安全感,最关键的因素是,他发现国际上已开始逐步淘汰面粉增白剂。王瑞元在挪威考察时发现当地已禁用面粉增白剂,此后又发现整个欧盟内部都不再使用。

  王瑞元的呼吁引起了大型面粉加工企业的响应。全国面粉龙头企业先后四次联名写信给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禁用过氧化苯甲酰。不久,国家粮食局正式站到了“主废派”这一边。2006年,国家粮食局在其拟定的《小麦粉国家标准》草案中,明确提出禁用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两种化学增白剂,并将该草案报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废派”提出多个理由质疑氧化苯甲酰的安全问题。“过氧化苯甲酰是强氧化物,它会破坏小麦中的叶黄素、胡萝卜素;有关研究还表明其能够致癌;过氧化苯甲酰的残留物苯甲酸则被证明会引起肝脏负担。”前述粮食系统权威人士对本刊记者说。

  本刊记者查阅相关文献发现,2002年,经合组织(OECD)也曾出具一份对于过氧化苯甲酰的监测数据。结果显示,过氧化苯甲酰对人体可能产生如下危害:引起刺激反应、减轻睾丸重量、降低体重、促进皮肤肿瘤活动等。

  不过,中国规定面粉增白剂的最大用量是每公斤面粉0.06克。而在历次争论中,“主存派”经常援引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所属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的标准,对增白剂“不安全论”进行反驳。JECFA对过氧化苯甲酰的评价是:过氧化苯甲酰在人用小麦粉的允许处理量为0mg/kg-40mg/kg(特殊条件下为40mg/kg-75mg/kg),即“依据人体体重,一生摄入一种食品添加剂而无显著健康危害的每日允许摄入量的估计值”。举例来说,一个体重为50公斤的成年人,一生中每天食用过氧化苯甲酰的量控制在2克以内,就不会对健康产生显著危害。

  本刊记者获得的一份会议通讯显示,在2007年12月召开的“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29次年会”上,面粉中禁用过氧化苯甲酰的提议被否决,理由是“禁用该添加剂的科学依据不足”。

  因卫生部始终拒绝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禁用面粉增白剂,国家粮食局制定的《小麦粉国家标准》草案无法通过。至今,指导面粉生产企业的合法标准仍为1986年修订的旧标准。

  “两个国家标准不能打架,卫生部的标准一天不改,国家粮食局的新标准一天就不能通过。”前述粮食系统权威人士对本刊记者说。

  由于国家粮食局的呼吁和大型面粉企业的响应,目前零售市场的小包装面粉大多不再增加面粉增白剂,“但问题是,这只占面粉总销量的很小部分,大量面粉流向食堂、餐馆、食品加工企业,那些面粉大多仍然添加了过氧化苯甲酰。”前述粮食系统权威人士说。

  利益集团隐现

  争论之中,双方都被指责受到某些利益集团的影响。

  “主禁派”被认为代表了大型面粉企业的利益,意在挤压小型面粉企业。该指责并非毫无道理,增白剂的超标甚至违规使用多发生在小型面粉厂。

  除了增白,过氧化苯甲酰还能加快面粉的“后熟”。新磨的小麦粉粘性大,缺乏弹性和韧性,不易用来做面点,特别是用来生产馒头和面包类食品会出现皮色暗、不起个、易塌陷收缩,而且组织不均匀。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贮藏后,上述缺点会得以改善。这种现象称为小麦粉的“后熟”。

  天然小麦粉需要的后熟时间一般为三周到四周,而在小麦粉中添加过氧化苯甲酰能使小麦粉在几天内就可以完成后熟。因此,对于小型面粉企业而言,过氧化苯甲酰能为之节省仓储面积和固定资产投资,减少企业所需的流动资金。

  另一项新近出现的指责是:“主禁派”的态度受到了国外进口面粉加工设备厂家的影响。因为过氧化苯甲酰的漂白作用,使得面粉企业采用国产设备就完全可以达到国外进口面粉加工设备的效果,因此“国外某些面粉加工机械商打着关心公众饮食安全的幌子,通过禁用过氧化苯甲酰来达到对中国面粉加工设备的垄断”。

  “主存派”则被指与增白剂生产企业有染。上述粮食系统权威人士认为,卫生部之所以在大米香精问题上表现迅速,与增白剂生产企业的现状有很大关系。因为过氧化苯甲酰只能用于面粉增白,一旦取消面粉增白剂,增白剂生产企业的命运只有停产、转产。因此,在十多年来的争论中,面粉增白剂企业不遗余力地通过各种或明或暗的方式阻止面粉增白剂取消。

  据了解,这些企业多次向国务院办公厅、国家信访办、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投诉,矛头则指向国家粮食局“不懂科学”,甚至通过员工静坐等方式表达对禁用增白剂的反抗。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华琳对本刊记者表示,这些利益纠葛“是标准制定过程中的常见现象”。宋华琳在其主题为“标准化研究”的博士论文中曾经写道:“今天,企业往往希望能够更为实质性地介入技术标准制定过程之中。因为谁主导了标准制定权,就可以‘挟标准以令诸侯’,尽量让标准能同自己的生产水平和条件合拍,从而对竞争对手形成技术壁垒,以获取更大的市场利益。”


  添加剂去留谁做主?

  除了禁用证据不足,卫生部反对禁用面粉增白剂的理由,还包括有可能影响面粉的进出口贸易。

  目前,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允许在面粉中不限量添加过氧化苯甲酰。欧盟内部销售的面粉中均不添加过氧化苯甲酰,仅在出口面粉中添加。卫生部有关部门在今年8月同全国政协委员冯平交流时也提到上述理由。“卫生部的人说,禁用过氧化苯甲酰会影响面粉的进出口。”冯平对本刊记者说。

  但清华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王晨光对本刊记者表示,这一理由并不令人信服:“国内市场,首先需要对中国老百姓负责。”

  但无论如何,在添加剂的使用标准和去留之争中,中国消费者并没有实质性的话语权。

  中国食品添加剂产业自上世纪80年代快速发展,至2009年已批准使用食品添加剂2500多种,年产值超过600亿元。与此同时,滥用添加剂甚至非法使用添加剂所引发的公共卫生事件被频频曝光,对包括添加剂在内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更严格监管的民间呼声一浪高过一浪。

  与此呼应,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技术必要性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对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标准进行修订。”

  宋华琳认为,这两条规定中隐含着的意思是,对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是“一般禁止,只有符合条件的才许可”;使用食品添加剂有两个条件,“一个是确有必要,另一个是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此外,已经制定的标准还应该根据使用结果及时调整。

  在他看来,那种“没有证据证明面粉增白剂存在安全问题,因此不能禁用”的观点是有悖于《食品安全法》的。

  与此有关,《食品安全法》颁布之后,“主禁派”的主要观点已由“面粉增白剂不安全”转为“不必要”。据前述粮食系统权威人士透露,曾有粮食系统领导拍着桌子质疑:“离了增白剂,是蒸不成馒头、擀不成面条、烙不成大饼还是炸不成油条?”

  今年9月15日,一群特殊的“消费者”在北京西北部某律师事务所自发召开了一场“食品添加剂标准制定与公共政策”座谈会。参与者包括多位研究食品、营养与法律的专家,他们要求在政策制定中发出自己的声音;反对少数专家和部门对标准制定的垄断,也被与会的多位专家提及。

  在他们看来,启动一套程序装置,避免商业利益以“科学”的名义侵蚀公众利益,这对于食品添加剂标准制定至关重要。

  毕竟,对公众而言,在不断扩大份额的添加剂市场当中,存在且还将出现多少个“过氧化苯甲酰”,是一个必须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