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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等五省份食盐碘过量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7/29/2010 10:37:00   来源:食品商务网

  云南等五省份食盐碘过量

  我国食用碘盐中的碘含量标准将不再搞一刀切,有21个省(市、自治区)将根据人群碘营养现状做小幅度下调。卫生部网站昨天发布《食用盐碘含量》和《食品添加剂碘酸钾》标准,并向各有关单位公开征求意见。

  卫生部碘缺乏病专家咨询组成员、北京协和医院内分泌专家戴为信教授昨天表示,此次修改最大的亮点就是给碘盐中碘含量标准划定了一个可上下浮动的范围,即提出了“食用盐中碘含量的允许范围为碘含量平均水平±30%”,各省可灵活参照。“这是因为我国各省经济发展情况不同,”戴教授说,“各地人群碘营养水平参差不齐,贫穷地区人群碘营养水平低,富裕地区人群碘营养水平高,因此各地碘盐中碘含量标准不能搞一刀切。”

  此次公布的《食用盐碘含量》规定了我国目前使用碘酸钾作为碘强化剂;将食盐碘强化量为20mg/kg至60mg/kg修改为食用盐中碘含量的平均水平(以碘元素计)为20mg/kg至30mg/kg。

  卫生部最新监测结果显示,我国目前食盐中碘含量偏高,尽管全国水平处于可接受水平,但广西、云南等5个省(市、自治区)处于过量水平,北京、天津等16个省(市、自治区)处于大于适宜量水平,因此有下调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