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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兴化:养殖户“自宰自销” 养猪利润有保证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7/23/2010 17:28:39   来源:-

  江苏省兴化市林湖乡采取让生猪养殖大户,加盟乡生猪屠宰点,实行“自宰自销”的方法,不仅使养殖大户在波谷期止亏,而且保证了生猪食品的安全。

  7月19日上午,在林湖乡湖东村的猪肉销售点,该村生猪养殖大户李正富正卖着肉。李正富笑呵呵地给记者算着账:清早,他将2头各100公斤的肉猪运到乡屠宰点宰杀。以一头猪为例。一头猪杀白肉70公斤及猪下水。白肉每公斤均价16元,累计1120元,猪下水100元,累加起来共1220元,除去宰杀一头猪需交纳税及其它费用40元,自宰自销一头猪可获180元的利润。

  “这样可以弥补养殖上的亏损。”李正富说,一头仔猪长到100公斤的肉猪,一般要6个月育肥期,需400公斤饲料,饲料成本(自己配制)需850元,加上仔猪100多元,一头100公斤肉猪的成本累计需1000元。从去年下半年到现在,毛猪价格每公斤徘徊在8元至10元之间。平均一头猪亏损100元。去年下半年以来,他自宰自销肉猪累计710头,获利12.78万多元。此间,出售商品猪980头,亏损11.3万元。

  李正富说,“如果不是乡政府作出的决策,让他加盟屠宰点自宰自销,他的猪场至少要亏损20万元,猪场就会倒掉。”

  5年前,在外搞运输的李正富投资30多万元办起了该乡唯一的养猪场。拥有母猪60头,生猪年出栏量1700头,存栏700头。

  去年5月始,全国生猪市场又一次跌入“波谷期”,养殖户再次面临全面亏损。

  “李正富是全乡唯一的生猪养殖大户,其猪场是乡屠宰点唯一的生猪货源地,乡里一定要采取措施不能让猪场亏损。”林湖乡党委书记彭中法说。

  由于地处偏僻,该乡屠宰点由乡兽医站牵头负责,全乡21个“小刀手”加盟组成。“小刀手”自购经安检合格的生猪到屠宰点宰杀,宰杀一头向屠宰点交纳40元费用,然后按统一定价自行销售猪肉。

  “自宰自销领域有一定的利润空间。”该乡一方面帮助李正富申请了猪肉代销点营业证照,一方面让其加盟至屠宰点,享受“小刀手”的待遇。

  “加盟屠宰点后,养猪的利润有了保证,我再也不需为波谷期担惊了。”李正富说。

  “林湖乡这种让生猪养殖大户,与屠宰点结成共同体,使养殖大户或养猪场走‘产加销一体化’之路,拉长了产业链,提高了综合竞争力。”兴化市林牧业局副局长张福宜说,目前,兴化市已有沙沟、大营、隆康公司等采用这种模式经营,农民们均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江苏省农林厅负责同志认为:“兴化的创新之举解决了农民的一个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