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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蒜绿豆不能引爆中国版“郁金香”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7/16/2010 15:31:46   来源:中国农产品加工网

  发改委重拳出击“蒜你狠”、“豆你玩”

  大蒜绿豆不能引爆中国版“郁金香”

  游资炒作不叫停就会变成疯狂

  策划/一舟

  文字整理/实习生 程晓璇 于亚妮

  记者陈恩挚

  摄影视频制作/记者许卓恒

  一段时间以来,大蒜、绿豆等农产品价格大幅上涨,以至于被调侃为“蒜你狠”、“豆你玩”。7月初,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联合通报了近期依法查处的一批经营者恶意囤积、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的违法案件。近日,国家发改委又公布了《关于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期价格违法行为处罚的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

  农产品遭遇资金炒作与当前通胀预期、流动性过剩等经济背景有哪些关联?为什么大蒜、绿豆、辣椒等农产品被炒家选中?昨日,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工商管理分院院长王跃梅副教授、财通证券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员金赟先生走进本报《财经三人吧》,共同探讨农产品遭遇炒作背后的经济学逻辑。

  观点碰碰车

  A

  为什么选中的是大蒜、绿豆?

  小品种农产品炒作所需资金少

  吧主:请问二位如何看待大蒜、辣椒、绿豆等农产品陆续被资金炒作?与通胀预期、资金流动性过剩等经济背景存在什么样的关联?

  王跃梅:大蒜、辣椒、绿豆等农产品价格上涨与气候、产量,以及运输、劳动力成本提高等因素有关。不过,这只是给农产品的涨价创造了一种氛围,只是诱因。一些农产品品种涨幅特别大,应该是受到资金炒作。对于很多人而言,大蒜、辣椒、绿豆并非生活的必需品,但多多少少会用到,如果涨幅过大,会给市民带来困扰,影响农产品市场的正常价格显示信号,且农产品价格一路上涨,农民收益却有限。这也是国家有关部门出台措施打击、查处的原因。

  金赟:大蒜等农产品在居民消费价格(CPI)中所占权重很小,其上涨对CPI指数影响不大。但值得一提的是,农产品价格上涨,与流动性过剩等外部环境多少有关联,在民众普遍具有通胀心理预期的大背景下,这种价格非正常上涨的现象相比具有通缩预期时更容易被接受,例如涨价了20%,民众可能认为其中10%也许是通胀原因。如果买方的心理容忍度提高,这无疑有利于卖方炒高价格。

  吧主:农产品这么多,为什么大蒜、辣椒、绿豆等品种被资金选中并作为炒作对象?

  王跃梅:大蒜、绿豆属于小品种农产品,炒作所需资金较少。不像粮食等品种,国家暂无小品种农产品的相关储备,无法用储备调控和平抑市场,于是易成为民间游资炒作的对象。还有就是,蒜、绿豆等小品种农产品并非生活必需品,在以前,并不属于价格管制的“雷区”。

  金赟:不像鲜果、蔬菜,蒜、绿豆等农产品储存相对方便。这些农产品产地集中、产量有限,容易进行资金操控以垄断大部分供应。另外,资金是逐利的,民资的投资渠道过于狭窄也是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之一。

  在国外,股市、期货、金融衍生品是很重要的投资渠道,同时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支持。所以,在控制农产品价格,打击炒作投机的同时,发展、壮大国内资本市场,为资金拓宽投资渠道也应该成为管理层未来的工作之一。


  B

  “囤积拒售”和惜售行为区别?

  不恶意垄断上游供应是前提

  吧主: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关于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期价格违法行为处罚的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该《规定》提到,不准多进少售、只进不售或者囤积拒售。那么,应该如何界定“囤积拒售”和市场经济活动中正常的惜售行为?

  王跃梅:我们注意到,7月初,发改委等三部委联合通报了近期依法查处的一批经营者恶意囤积、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的违法案件。而此次征求意见结束后,《规定》的正式文件也会出台。目前来看,具体的界定有待进一步细化。不过,通过这一系列动作和措施,管理层释放了一个信号,未来将重点查处和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金赟:是的。炒作农产品事实上也有风险。农产品不像黄金、翡翠,本身并没有收藏价值,储存时间有限制,万一无人接手会造成巨大损失。随着供应端信息明朗化,炒家持续停留在一种产品上进行不断炒作的概率很小。正常的惜售行为我个人认为至少是以不恶意垄断上游供应为前提的。从规范市场行为角度讲,国家发展改革委的一系列举措和制度安排能对之后的此类行为起到一定的遏止作用。

  小宗农产品与“郁金香泡沫”比较?

  “郁金香泡沫”是一次“搏傻”过程

  C

  吧主:国内资金对农产品的炒作让很多人回想起17世纪荷兰的“郁金香泡沫”。1636年荷兰的郁金香投机是有据可查的人类历史上最早的泡沫经济案例。当年的郁金香花居然给欧洲经济带来一场轩然大波。请问两种经济现象有何不同?

  金赟:17世纪的荷兰“郁金香泡沫”是一次典型的“搏傻”过程。参与个体为数众多且市场角色相同,大家购买郁金香是相信有人会以更高的价格接手,投机心态不断推高价格。而这次农产品炒作参与者是掌控金融资本,以及处于相关农产品流通领域的部分人,他们与各自下家的市场地位明显不同,利用信息不对称、垄断供应端的方式攫取利润。

  王跃梅:这些年,在资产价格的上涨及一部分人投资成功的财富效应作用下,使越来越多的人投资心态比较浮躁,煤炭、农产品、翡翠、药材等陆续成为资金炒作的对象。经济学讲机会成本,如果投机行为利润很大,逐利资金就会从实体经济转出,去追求投机带来的短期利益。长此以往,必然形成泡沫,进而伤害实体经济的发展。这需要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新闻延伸

  四类价格违法行为细化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公布了《关于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期价格违法行为处罚的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该文对四类在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期较为常见的违法行为进行规定,并在原有法律法规基础上对每类违法行为的法律构成要件也作了细化。

  一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行为。市场价格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如果任凭部分市场主体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就可能加剧群众的紧张心理,人为放大市场需求,导致供求失衡,推高市场价格。

  二是恶意囤积行为。在一般情况下,储存多少商品,什么时间出售,完全由经营者自主决定。但对于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如果经营者多进少售、只进不售或者囤积拒售,就会进一步减少市场供给,推高价格,损害消费者利益。

  三是哄抬价格牟取暴利行为。在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期,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在以盈利为目的的同时,还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

  四是串通涨价行为。只有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中,经营者才有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的内在动力,消费者才可能得到物美价廉的商品。经营者通过串通谋求涨价,排除、限制了正常的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是法律所明确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