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95 证券简称:双汇发展 公告编号:2010-28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11,805,0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51.45%;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0年7月5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截至200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8股,非流通股股东将获得的转增股份全部送给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357545股的对价,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实际获得转增4.58股的股份。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2006年6月9日,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
2007年6月29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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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0年7月5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311,80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为51.45%;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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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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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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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没有解除限售股的情况发生。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的规定;
2、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
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及以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若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本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本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内容包括拟出售的数量、拟出售的时间、拟出售的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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